中國保監會日前發布《關于修改〈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的決定(征求意見稿)》和《關于修改〈保險經紀機構監管規定的決定(征求意見稿)》,擬將保險專業中介結構的注冊資本要求正式提升至人民幣5000萬元。據悉,上述征求意見稿的反饋截止時間為2月20日。
據了解,保險代理市場“小、散、亂、差”問題早已引起監管層的重視,去年3月27日,保監會就下發了《關于暫停區域性保險代理機構和部分保險兼業代理機構市場準入許可工作的通知》,暫停了全部區域性保險代理機構和除金融機構、郵政以外的兼業代理機構的市場準入,并釋放出下一步將提高準入門檻、不再設置區域性保險代理機構類別等政策信號。6月26日,保監會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市場準入的通知》,要求除保險中介服務集團公司以及汽車生產、銷售和維修企業、銀行郵政企業、保險公司投資的注冊資本為5000萬元以上的保險代理、經紀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和全國性保險代理、經紀公司分支機構的設立申請繼續受理外,暫停其余所有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的設立許可。
“此次將保險代理機構和經紀機構的注冊資本提升至5000萬元,實際上是監管層‘堵疏結合、退進并舉’原則的充分體現。”保險專家告訴記者,建立健全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一直是保險中介監管的重要抓手之一,監管層不僅會嚴格依法限制區域性保險代理機構的市場準入,還將通過持續的清理整頓來推動代理市場結構調整,比如說引導、推動汽車銷售和維修企業等兼業代理機構逐步轉型成為保險專業代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