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12月,人民幣對美元即期匯率連續觸及跌停。筆者認為,人民幣對美元短期波動并不意味著人民幣匯率出現貶值預期,人民幣對美元即期匯率連續觸及跌停凸顯匯率機制缺陷。
人民幣并未出現貶值預期
人民幣對美元匯率持續下行波動,主要是因為境內外市場匯價差點擴大。在境外市場,9月末至10月人民幣對美元持續向下浮動,而境內市場一直趨向升值,內外趨向不同,導致匯差基點擴大。匯差基點擴大導致外匯資金不流入、少流入,甚至境內市場趨向增持美元外匯。10月央行外匯占款減少249億元,當月外匯占款不僅沒有投放,央行還凈賣出了外匯,這表明市場對美元等外匯需求增加。
這種情況發生的原因有以下三點。一是境外人民幣不能自由回流。由于境外人民幣回流到境內需要一定的手續費和成本,因此境外人民幣利率和匯價比國內低一些;二是一些市場因素導致境外預期人民幣匯率貶值;三是歐洲債務危機提高了美元地位。10月份歐洲債務危機數次波折,尤其是11月以來諸多國家信用評級被列入負面觀察,使得美元地位相對提高,人民幣對美元處于相對弱勢。
筆者認為,人民幣對美元短期波動并不意味著人民幣匯率出現貶值預期。2011年10月底,人民幣對美元中間價匯率為6.3233:1,11月底為6.3482:1,人民幣對美元匯率向下浮動0.39%。按照11月29日最低點6.3587:1計算,人民幣匯率向下波動為0.56%,而10月14日人民幣對美元中間價最低點為6.3762:1,11月份人民幣對美元還是升值的。進入12月以來,人民幣匯率與9月相比仍然處于上浮區間。比如12月9日人民幣中間價為6.3352:1,比前些時段還是上浮的。
國際上通常認為年匯率上下浮動2.5%是正常波動,月度匯率上下波動1%很正常,并不意味著匯率趨勢的變化。正常的匯率機制就是應該讓匯率雙向波動,打消無風險套利機會。
如果觀察商業銀行的外匯貸款和外匯存款,10月份商業銀行外匯存款增加70億美元左右,貸款也增加70億美元左右,與9月相比沒有明顯差距。這也表明,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下行不是持續趨勢,而是短期波動。
匯率機制待完善
從有利面來說,由于境內外的匯差比較大,境外預期人民幣匯率下行,人民幣即期匯率交易盤中觸及跌停有利于縮小境內外匯價差,有利于保持境內交易市場的匯率穩定,間接可以抑制資本流出。
從不利面來說,10月以來境內市場人民幣匯率逆勢而行,被事實證明不可行,不可持續。持續下去的結果,就是外匯資金大量流出。這表明境外市場人民幣匯價可以影響境內的人民幣匯價。
目前,境外市場人民幣規模估計在7000億-10000億元左右,僅此規模就可以影響國內人民幣匯率,如果規模再大些,境外離岸人民幣匯率就具有了更大的話語權,由此凸顯人民幣離岸業務風險。尤其是香港市場人民幣基本完全可兌換,未來的風險更大。
亞洲金融危機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危機國家都有合法的離岸外匯交易,結果導致國際投機資本攻擊本幣匯率帶來本幣大幅貶值。危機期間,新加坡、馬來西亞先后關閉了本幣匯率離岸交易市場。當前人民幣離岸業務的外匯交易同樣面臨較大風險。
導致當前境外人民幣匯率交易影響國內匯率決定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們目前的制度不協調。一是外匯制度上,允許企業境外收匯可以存放境外;二是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允許結算銀行可以跨境清算,而國內商業銀行與境外分子行之間的人民幣、外幣也可以內部劃賬結算;三是香港人民幣業務已經完全放開,機構與機構之間、機構與個人之間的人民幣都可以轉賬。這三個原因,使得商業銀行和企業可以在制度允許的范圍內進行資金的大進大出。當市場出現匯率差價的時候,銀行就可以獲得匯價差的利潤,企業可以節省成本,增加盈利。
境內外匯價差影響人民幣匯率說明人民幣匯率機制不完善。筆者認為,解決匯率機制問題可以考慮以下三條途徑。
一是對商業銀行跨境人民幣資金流動和劃轉、銀行間授信和拆借制定管理辦法,把人民幣跨境流動作為債權、債務管理,商業銀行不得從事境外人民幣與外幣的匯兌交易。商業銀行所有境內外劃轉人民幣,必須有合法、真實交易背景。
二是允許境外銀行和使用人民幣的企業在境內開設人民幣賬戶(境外人民幣匯率交易機構除外),其合法交易獲得的人民幣可以直接存放境內,參與上海外匯交易中心的匯兌交易。這樣境外人民幣資金直接進入國內市場,在境外市場的人民幣資金有限,其匯率交易市場就不足以影響國內的人民幣匯價。
三是有效控制香港的離岸人民幣業務的風險,擴大其他區域的人民幣離岸業務。目前,人民幣在香港已完全可兌換,如果對香港人民幣離岸業務不加控制,未來風險較大。(國家行政學院決策咨詢部 陳炳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