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1日電 據臺灣《工商時報》報道,臺灣財務部門12日將端出證所稅細節方案,壽險業爭取排除,或維持現行最低稅負制以減輕沖擊。島內壽險業者指出,壽險一旦開征證所稅,除可能出現年底沖股價或大賣股等,造成股市大幅波動外,也可能因利差損擴大,被迫必須調漲保費。
壽險業者表示,目前最低稅負是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7條及第12條,將贏利事業的證券交易所得納入贏利事業基本所得額課征,如2010年及2011年,壽險業已分別繳交33億元(新臺幣 下同)及13億元的最低稅負證券交易所稅。
依壽險公會緊急調查課征證所稅各可能方案,影響最大的則是并入營所稅課征17%,每年恐增加70億元稅負成本。此外,若“財政部”改采分離課稅,即證券交易有獲利就須先課稅,不管壽險公司年度可能實際是虧損數十億元,也會加重壽險稅負。
壽險業者表示,目前所有保單都有設算“利潤率”,但若證所稅成本大幅提高,代表壽險業經營成本上升,勢必要提高保費,今年7月1日已因責任準備金利率調升,讓保費可能漲1~3成,若證所稅課征,明年保費可能再調高逾7%。
壽險公會理事長許舒博認為,證所稅若是排除外資法人、“政府”基金、共同基金,也應排除屬于整體壽險保戶且是股市長期投資力量的壽險資金,否則證所稅有排除條款,證交稅又不論賺賠都要課征,對壽險業者極不公平。
他指出,根據調查,30家壽險公司去年實現428億元的臺股獲利,但全年稅后還只賺4億元左右,帳上利差損的壓力極大,若再要提高證所稅,13兆元的壽險資金只能大幅加碼投資海外市場,且增加新保單保費,才可能平衡。
壽險業目前投資臺股約8,000億元,近年平均每年在臺股實現獲利300~400億元才能因應利差損和匯率波動,且去年底壽險業臺股未實現虧損達1,000億元,凈值大幅下降,造成部分壽險大股東有極大增資壓力。
至于市場傳出可能以今年底股票收盤價與持有成本擇一課稅,壽險業者分析,所有法人或大戶資金可能因而沖高年底股價,讓課稅基礎墊高,以減低證所稅壓力;或是先大量賣出股價以免被課稅,但這勢必造成股市巨幅波動。
壽險公會也擬出說帖,希望“財政部”在考慮證所稅議題時,能讓壽險業有發言機會,其中強調保費可能全面調查,變相造成全民保障成本上升,壽險資金最后是還給保戶或是做為保戶生命保障,對壽險課征等于是課全臺近7成民眾錢。
其它訴求包括壽險資金是股市長期穩定資金,大部分以現金股息的大型股為主,若要納入營所稅課征,壽險業帳上2,000~3,000億元以上中長期投資或早年買入成本極低的股票不排除大量實現,除使股市不穩,更會擴大壽險利差損。
另外,島內外法人投資立足點不公平、不利壽險業籌資、造成RBC壓力、減少島內企業取得長期資金機會、最低稅負已課征法人證所稅等理由,用意便是力求“財政部”可考慮降低課證所稅對壽險業的沖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