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福建在兩岸金融合作方面一直充當“先行先試”的角色。1998年,中國銀行廈門分行、福州分行與馬江支行率先開辦了新臺幣兌換人民幣業務。2003年12月,福州、廈門、漳州、泉州、莆田5個地區的中國銀行分支機構又開始辦理一定范圍的新臺幣現鈔的兌出業務,福建成為大陸唯一的新臺幣兌出業務試點地區。
隨著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的加快推進,臺資正逐步從福建沿海城市向內陸城市擴展。此次公布的福建新臺幣現鈔兌換業務由原來的5個沿海地區擴大到福建全省,將為來閩臺商提供很大的便利。
今年5月14日公布的《國務院關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提出,要推動對臺離岸金融業務,拓展臺灣金融資本進入海峽西岸經濟區的渠道和形式,建立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推動金融合作邁出實質性步伐。
有關專家認為,隨著一系列支持措施的出臺,福建將加速成為兩岸金融合作的前沿平臺,閩臺金融業的進一步合作將是大勢所趨,有望取得實質性突破,兩岸金融合作將進入新的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