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有媒體報道稱,央行下發文嚴禁向水泥、煉鋼、煉鐵、化纖、電解鋁和煤炭等近十個產能過剩行業發放新增貸款。據消息稱,7月23日中午,央行回應稱并未就產能過剩行業貸款融資問題下發內部通知。
以下為回應全文:
現就有關媒體報道稱,央行下發文嚴禁向水泥、煉鋼、煉鐵、化纖、電解鋁和煤炭等近十個產能過剩行業發放新增貸款,同時禁止上述行業以短融券、中期票據、可轉債、新發企業債等方式融資,澄清兩點:
1.目前,人民銀行并未就產能過剩行業貸款融資問題下發內部通知。
2. 人民銀行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盲目擴張的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67號)的精神,積極引導和督促金融機構優化信貸結構,按照“消化一批、轉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對產能過剩行業區分不同情況實施差別化政策,把化解產能過剩矛盾作為深化金融服務的一項重要工作內容,扎實有效推進。 (據《證券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