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媒體質疑而自5月23日停牌至今的康芝藥業今日發布澄清公告,稱不存在任何未披露關聯交易,也未采取虛構交易等方式虛增利潤;何曉梅案相關司法機關正在依法處理中。公司股票今日復牌。
否認虛構交易虛增利潤
針對“康芝藥業虛增利潤”的質疑,公告稱,為降低交易成本,簡化交易手續,充分利用海南特有的優惠政策,康芝營銷與揭陽市長懋藥業有限公司、揭陽市嘉信藥業有限公司、揭陽市康泓醫藥有限公司、揭陽市康特醫藥有限公司等4家供應商及廣東大翔藥業有限公司、海南宜通醫藥有限公司和海南昊德醫藥有限公司等3方實際操作中采取了藥監部門認可的“藥品直調業務”交易模式,即藥品經營企業從藥品生產或批發企業購進藥品后,其藥品物流過程不經本企業而直接轉運到下一家藥品經營企業的銷售活動。公告詳細列出了2011年及2012年康芝藥業與上述7家公司的交易情況,該類交易雙方均訂有合同,開具了發票并收取或支付了貨款,取得了客戶收貨憑證和物流證明等相關交易資料,所有交易均真實存在。公司表示,該類交易所獲得的毛利占公司整體毛利的比例僅為0.95%和2.22%。
與此同時,關于公司銷毀“已售”度來林的質疑,公司稱,銷毀臨近有效期的藥品完全遵照GMP(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規定,履行了行業操守與社會責任,由此產生的銷售收入差異已做調整。
針對“關聯交易”的問題,公司表示不存在未披露關聯交易。公司稱,6家被質疑的公司中,廣東中瑞醫藥顧問有限公司、廣東康芝制藥有限公司曾為公司的關聯方,其股權轉讓后與公司沒有關聯關系;廣東醫藥貿易中心仍為公司的關聯方,廣州市中瑞醫藥科技開發公司已被吊銷營業執照且停業多年,導致工商變更手續未能辦理;廣東同慧醫藥有限公司與公司沒有關聯關系。
海南中瑞醫藥有限公司2007年9月29日股權轉讓后與公司沒有關聯關系,由于陳海真于2009年1月10日-6月6日曾任公司監事,同時兼任海南中瑞的法人代表,因此2009年1月10日-2010年6月6日海南中瑞又成為公司關聯方,但2009年、2010年海南中瑞與公司未發生交易。
另外,公司2011年、2012年與海南中瑞的交易額分別為661.15萬元和739.98萬元,而廣東同慧的交易額2011年為121.38萬元,2012年為零,上述交易額占公司年銷售額的比例非常小。
何曉梅案正在依法處理中
針對前員工何曉梅事件,公司明確回應,證實何曉梅因涉嫌敲詐勒索已于2013年2月8日由檢察機關批準逮捕。目前,司法機關正在依法處理中。
公告稱,2010年7月,何曉梅應聘到公司任審計部負責人一職。2012年7月,公司因發展需要,決定將審計部遷至廣州,其不服從公司對其工作地點或崗位調配,并拒絕工作,要求公司限期將其辭退。公司與其協商無果,只能按《勞動合同法》對其做出辭退處理。2012年12月28日,雙方就辭退補償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了《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書》,明確約定從2012年12月31日起解除雙方的勞動關系,并從12月28日下午開始至31日為交接期限。公司依法足額支付了經濟補償金,但何曉梅不履行交接義務。
2013年1月4日至1月18日,何曉梅經常以各種借口進入公司,借機搜集公司的管理資料和商業秘密。2013年1月11日,何曉梅以舉報或散播公司商業秘密為要挾,向公司董事長索要稅后200萬元的‘特別獎勵’。遭拒絕后,其聲稱:限公司一周內對其要求給予明確答復,否則將采取進一步的行動。2013年1月18日,公司工會主席發現已經離職多日的何曉梅在辦公室內盜用管理員的用戶號及密碼,進入公司財務系統并打印系統中的財務資料,欲非法帶走有關資料,遭阻止后,她遂以報警相威脅。警察到場了解情況后,將其帶到派出所進行了問詢。2013年1月21日,何曉梅再次向公司催款。
2013年1月22日,公司基于保障正常經營,避免因此耗費不必要的精力,遂應何曉梅要求,向其指定賬戶中匯入50萬元,并要求其立即交回審計部專用章及帶走的公司重要資料。何曉梅在收到50萬元后,不但不交回相關印章和資料,又稱其同伙不滿足,繼續索要,公司隨即報警。2013年1月26日,何曉梅因涉嫌敲詐勒索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2013年2月8日由檢察機關批準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