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保監會頒布了《關于〈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第四條有關問題的通知》,放寬中資保險公司股東持股比例至51%,不過,為防范風險,新公司仍嚴格執行單一股東持股20%原有上限。
據了解,在2004年實施的《保險公司管理規定》對中資保險公司股東設置了20%的持股比例限制。而此次通知中強調,對符合本通知規定條件的保險公司單個股東(包括關聯方),出資或者持股比例可以超過20%,但不得超過51%。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設定51%的持股上限可以防止股權過于集中對公司治理和經營管理造成不良影響。此前,保監會對商業銀行投資保險公司股權試點單位的最高持股比例也限定為51%。
需要注意的是,保監會方面稱,考慮到新設公司的公司治理和內控體系尚不成熟穩定,所以規定新設保險公司大股東持股比例不得超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