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武漢市消協公布去年十大侵權案例,內容涉及商家假優惠、舊車當新車賣、裝修玩貓膩等,現摘錄部分案例。
80元該銀行自己掏的錢
被轉嫁到客戶頭上
江夏區的5家銀行,在辦理個人房屋抵押貸款業務時,利用其壟斷經營優勢,事先印制統一合同,并在格式條款中約定,讓貸款人承擔抵押物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等相關費用。而這筆“房屋他項權利登記費”(每筆約80元),本應由銀行承擔。
經查,2008年至2012年期間,這5家銀行分別轉嫁給貸款人的登記費,共有約49萬元。江夏工商局已依法責令5家銀行停止違法行為,分別修改“霸王”條款,返還貸款人有關款項,對5家銀行共計罰款7.8萬元。
銀行、保險公司“聯手”
“存單”變“保單”
市民閔某投訴,他到漢口百步亭一家銀行存錢時,工作人員問了存款數后,就交給他一張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的收費憑證,讓他在上面簽名,他沒在意,也就簽了名。
當保險公司人員回訪時,他才知當初的存單,變成了要續交5年、累計為9.5萬元的保單。市消協核實投訴后,督促保險公司無條件退還顧客的1.9萬元。
幫人裝修用了假名牌地板
江蘇順通建設集團公司去年承接了武漢經開萬達廣場的一項裝修工程,合同約定建材由順通公司采購,安裝地板面積為1.2萬平方米,指定地板品牌為“城市主流”、“萊茵陽光”、“匯麗”等3種。可是,順通公司在施工中,用了假冒“匯麗”牌地板。目前,工商部門已對該公司罰款30萬元。
贈送的話費原本是自己預存的
市民熊某投訴,去年初,他看到廣告:預存799元即可贈送720元話費、3G手機一部、平板電腦一臺和不銹鋼保溫水壺一個。他就在漢口開明路活動現場,與通信公司簽了協議,拿到贈品后才知,“贈送”的720元話費,實際是“預存”的799元話費的一部分。
熊某認為,通信公司混淆“預存”和“預付”概念,經消協調解,通信公司退還他799元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