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少讀者反映,有的銀行信用卡大打“免年費”牌,但開了卡后才發現,銀行的這類“優惠”背后暗藏著各種“陷阱”。
第一,用禮品誘惑開卡。目前不少銀行普遍用禮品來“誘惑”客戶。如某銀行規定,客戶開卡后,3個月內刷滿1萬積分可換取鍋具、杯具等禮品,而當客戶消費達1萬積分并領取獎品后,銀行卻告知,拿了開卡禮,兩年之內不能銷卡,否則將收取350元禮品費。
第二,免年費誘人留卡。目前多數信用卡均免首年年費,但在免年費政策中,各銀行對“首年”、“第二年”的計時起始時間也不同。有的銀行從持卡人開卡日算起至次年的當天為一年,該期間免年費;有的銀行則從核卡日或制卡日開始計時,之后每年年費金額體現在核卡日或制卡日當月的賬單中。若持卡人在申請這些銀行的信用卡后第一年內未激活使用,第二年才激活,則可能仍從審批日開始被計收年費,但未激活就不會產生年費。
第三,積分換優惠消費。還有銀行推出“積分送禮”“開卡N倍積分”等優惠,但同時也會提高積分兌換禮品的門檻,有的銀行甚至要刷卡數百元才能兌換價值1元的產品。此外,信用卡積分也有期限,積分在限期內未使用會自動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