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還記得上火車前,車站檢票人員要將你手中攜帶的火車票上用特制的剪子剪一個小口嗎?剪口不僅是鐵路部門檢查旅客乘車的憑據,也意味著鐵路對旅客可能發生的意外傷害實行強制性保險的開始。今年元旦起,鐵路部門就已經取消了基本票價2%的強制保險,此舉也標志著已經施行了61年的火車強制保險“壽終正寢”,而我們乘火車就不用再支付這筆包含在火車票價內的保險費了!
剔除火車票強制保險費用自然使得車票價格微降,但市民購買火車票將不再“被保險”。面對新政,一些市民開始有點不習慣了,于是不斷有人提出質疑,強制保險是沒有了,但要想為自己買一份交通意外險的花費卻遠遠超過微降的票價。那么,我們乘客坐火車時是否就意味著沒有了任何保障呢?今后乘坐火車時又如何購買保險為自己的日常出行和出游撐起一把“保護傘”……對此,我市保險業人士建議市民,不妨根據自己乘坐交通工具的特點為自己選擇合適的保險,對于保險不可疏忽大意。
新政取消意外傷害強制險,乘客知多少?
小長假期間,火車站迎來了客流高峰。元旦前后的兩天時間里,記者擇時來到蘭州火車東站,面色匆匆的旅客,攜著大包小包穿梭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售票窗口排隊購票的長隊依舊。記者隨機采訪了15位旅客,大家對火車票價格微降的消息表示已從電視、網絡等渠道知曉了,但對于火車票價格包含2%的人身意外傷害強制保險費卻知道的不多,絕大多數人都笑著搖搖頭。很多人并不知道以前在購買火車票的同時就“被購買”了鐵路強制保險,也不清楚具體的保險費究竟有多少。但得知已取消的這筆費用是強制保險費后,他們也是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這火車票里還包含人身意外傷害強制保險費?我還真不知道哦!盡管經常乘火車出差,但在買火車票時從來沒有人告訴我買了車票就意味著在同一時間相當于購買了意外保險。以前只知道在進站口工作人員會檢票,但是對于檢票的意義確實不清楚,有時候嫌麻煩不配合檢票的情況也有過。沒有想到檢票和保險有關。”在蘭工作的山東小伙張宇看著手中的火車票告訴記者,對于是否會為出行購買保險,張宇則表示,購買保險是對自己負責對家人負責的表現,但購票窗口和買保險的窗口如果不是一體的,非要往返折騰于兩個窗口或者是兩個地方,他會因費力麻煩選擇放棄。
究竟該去哪里購買火車意外傷害險?
從各地反饋的消息看,在國內一些大城市的車站,已安裝保險自助銷售服務機,旅客憑身份證就可自助購買涵蓋鐵路、飛機、輪船、地鐵在內的綜合交通意外險。保險方案分20元、50元、100元三種價位,其中20元可保險一個月,同時包含飛機、火車、輪船、汽車。50元和100元的保險一年,增加自駕車內容。視投保方案不同,保額分為20萬元、30萬元和40萬元。旅客可選擇購買一份或多份。
但記者發現,目前我市相關的保險購買點尚未覆蓋。在火車東站的售票窗口,記者被工作人員告知“我們這里只賣火車票,不賣意外險。”對于零星咨詢保險相關問題的乘客,售票大廳咨詢臺的工作人員只是表示目前還沒接到相關通知。拋開售票點,記者發現即便是網上訂票、電話訂票或是自助取票大廳等處,目前也沒有配備此項服務。而記者聯系了幾家市內壽險公司后得到的信息是,保險公司目前沒有在車站駐點銷售,也沒有委托鐵路代銷。
市民擔憂被迫陷入“脫保”窘境
在記者隨機采訪中,發現有一部分被訪者在得知《旅客強制保險條例》1月1日起取消的消息后不免有點緊張。大家對票價微降反應平淡,反而認為增加了購買保險的煩惱。“感覺取消強制保險反而給我帶來了很多不安,仔細對比票面的降度,也就區區五角錢,可就是這五角錢讓卻讓我有種被脫保的感覺,總之心里不是很舒服。如果現在想單獨為自己的出行購買保險,應該如何去投保呀?”“選擇火車作為出行方式通常是很安全的,但是買保險就是買保障,我傾向于購買意外傷害保險,但該買什么險種?”“沒買保險,一旦出了事故誰來賠償?”“本來5角錢就能買到一份安心,現在要是通過保險公司購買保險的話肯定不止5角錢,這調價后的火車票不是就越賣越貴了嗎?”……大家各抒己見。
2012年11月16日中國政府網公布的國務院第628號令明確規定,從明年元旦起廢止《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同時,國務院第628號令還要求刪去《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該條款規定,事故造成鐵路旅客人身傷亡和自帶行李損失的,鐵路運輸企業對每名鐵路旅客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限額為15萬元,對每名鐵路旅客自帶行李損失的賠償責任限額為2000元。廢除強制保險后,乘客只是少了此前強制保險覆蓋的部分保障。鐵路部門表示,旅客在鐵路運輸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時,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屬于鐵路運輸企業責任的,鐵路運輸企業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