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一銀行職員挪客戶款賭球曾因盜取客戶款項獲刑2年
恒生銀行前助理客戶服務主任,曾因盜取客戶款項被判監2年,出獄后僅半年就因賭球輸錢重施故伎,挪用兩名客戶共221萬港元存款。被告2日再承認2項盜竊及1項使用虛假文書罪,還押候判。
香港媒體報道,32歲的被告黃世文2008年時因炒輸股票,又欠下學生資助貸款及銀行卡款,假冒客戶簽名轉賬80多萬港元到其母親賬戶,被判囚2年。
黃出獄后任職渣打銀行。去年8月25日,銀行抽樣檢查時發現一筆提款的簽名有異,經調查,黃承認去年5月至8月先后將一名賣魚商人客戶的84萬港元,暫存入自己的賽馬會戶口以作賭博本錢,贏錢后會將款項存回事主戶口。
由于他賭球輸錢,故將另一名湯姓事主的137萬港元存款轉賬“填數”。同年9月4日,被告再到渣打旺角分行,企圖提取湯戶口內的2.3萬港元,但因職員懷疑,事敗離去后于次日被捕。 據新華社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