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央視《每周質量報告》炮轟信用卡逾期還款全額罰息一事,節目中專家指出滯納金超過本金不合理。記者昨日調查發現,成都市多家銀行對于逾期還款持有兩種不同的態度,全額計息和按未償還部分計息,兩者計息相差超過6800倍
央視曝光
陜西居民遭遇“天價罰息”
央視報道稱,今年7月,陜西戶縣居民王某因涉嫌惡意透支高達約44萬元,被警方刑拘。但記者調查發現,通過5家銀行提供的消費記錄來看,截至2012年8月,王某實際刷卡消費和取現的部分只有11萬5千元,其余30余萬元都是逾期未還欠款而產生的利息和滯納金等費用。
昨日,成都晚報記者調查本地各家銀行發現,它們都按照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收取滯納金。但計息方式則有兩種:1、全額計息,2、按未償還部分計息。
本地銀行
大多采取全額計息
記者調查發現,成都絕大部分銀行采取全額罰息制度。招商銀行的客服專員稱,持卡人如果未能全額還清欠款,將面臨全額計息的懲罰。另一家股份制銀行辦卡專員出示的《信用卡章程》中明確提到:“持卡人未能在到期還款日之前(含)全額還款的,所有交易不享受免息還款期待遇;已償還部分計收自記賬日至還款日的利息,未償還部分自記賬日持續計息。”
部分銀行
推出了寬限政策
也有部分銀行推出了各自的寬限政策,比如一家國有銀行對于全額還款的客戶采取容差還款方式,也就是說如果持卡人只是拖欠了10元以下的未還款項,將被視作全部還清,不再全部罰息,只需在下期賬單還清即可。一家股份制銀行給予了持卡人3天的緩沖時間,還款日之后3天能夠償還全額款項,都不算逾期。
只有工行
采用未償還部分計息
“據我所知,目前成都暫時只有工行采用的是未償還部分計息。”某國有銀行省分行信用卡中心的相關負責人透露,2009年工行就率先取消了全額罰息,改為“部分還款,部分計息”。工商銀行客服人員也印證了這一消息:“如果是享有免息功能的信用卡,出現不能按時全額還款的情況,是按照未償還部分計算利息。”
銀行說法
高額罰息針對惡意透支
某股份制銀行成都分行信用卡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其實制定高額信用卡罰息制度,就是為了避免持卡人隨意逾期,這是針對惡意透支的客戶所推出的政策。”如果持卡人并不是惡意透支,只是因為特別原因無法及時還款,那么只需要在還款日前致電銀行解釋清楚,就能獲得“寬限”。
記者昨日采訪到多家銀行的客服專員,詢問是否近期會調整計息制度,得到的答案均是:“暫時沒有接到通知。”
法律專家:
滯納金超本金不合理
專家認為,各家銀行的信用卡罰息制定得相對偏高,全額罰息的規定不盡合理。
四川四方達律師事務所的曹倩律師認為,按照民法通則中的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收取的滯納金和利息不應該超過本金,同時,也應該只針對未償還部分收取費用,“銀行關于信用卡逾期還款的規章是有公示的。我們只能說這項規定不合理,有‘霸王條款’的嫌疑。”
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表示:“消費了5萬塊錢,還了49999元,只差1元錢沒有及時還款,銀行追究違約責任應當是基于1元錢,而不應當基于整個消費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