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投資者手里的“寶貝”越來越多。要問在哪里“藏寶”最安全,恐怕第一個想到的就是銀行,于是,銀行保管箱業務“火”了,每年的租戶增加近一成。不過,記者在調查中發現,走俏背后也顯露出不少問題。
一箱難求
保管箱租賃現在已變成了緊俏業務,一些銀行的保管箱出租率幾乎達到100%,尤其是大號保管箱,更是一箱難求。
記者來到上海浦東東昌路附近,發現該地段的銀行中僅有浦發銀行有保管箱業務,南京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南洋商業銀行、光大銀行均無保管箱租賃業務。
據記者了解,光大銀行還未開辦此業務;浦發銀行辦理此業務的只有3家;招商銀行也只有7家辦理此業務;華夏銀行在上海有保管箱業務的支行僅有一家。相較于上述幾家,工商銀行開辦保管箱業務的支行稍多,約有20家,建行約有10家,但較銀行全部網點數量來說還是很少,平均每個區只有一家。以長寧區為例,建行沒有支行辦理此業務,工行只有延安西路江蘇路1家,同時只有小號保管箱業務。
值得一提的是,盡管保管箱是按箱體的規格收費,但大部分客戶更傾向于大號保管箱。但現狀是,銀行小號箱多于大號箱。以農行上海市分行營業部為例,特大號保管箱一共才只有5個。
專業收藏人士汪先生說:“目前銀行大型號的保管箱數量少,針對字畫收藏而言,箱型選擇余地還是太少,像一些新近的作品都是大尺寸的,一般箱子根本放不下。”
記者在工商銀行中華路支行了解到,該銀行有4個型號的保管箱,價錢按箱子大小為350-1360元每年不等,但所有箱子均已出租,現在只能預約,尤其是1360元的大號箱,幾乎沒有空著的時候。
只租不管
一般來租用保管箱的多以家底較為厚實的中老年客戶為主,出于安全和放心的考慮,存放的都是黃金珠寶、古玩字畫、合同重要文件等珍貴物品,一旦有所損毀都是件令人心痛的事。
記者從多家銀行了解到,盡管銀行均保證保管箱“防火、防水、防潮、防盜、防爆”,個別銀行還在庫中設置了價格不菲的恒濕恒溫機,但是多數銀行在保管箱協議中不承諾賠償。“我們和客戶簽訂的是租約合同,從某種意義上說,只是租一個場所給客戶存放物品,對出租的保管箱是只租不管。”一家銀行網點的工作人員說,“從客戶隱私考慮,我們對客戶存放的物件是不過問的,既不清點,也不登記,因而客戶在保管箱里究竟放了什么東西,銀行并不知道。合同上對存放物件是有相關要求,如不是易燃易爆品、槍支毒品等違禁品等。銀行提供保管箱給用戶存放物品,收取的是保管箱的租賃費用,并不是保管費用。”
對此,許多客戶都不認同,他們認為,雖然合同上對存放物件有相關要求,但是誰能保證沒有人在箱子里偷放危險品呢?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是,雖然銀行打出各種旗號,但其在溫度濕度安全度等方面也不是完全能打包票的。“多數保管庫都設置在地下,不能完全確保存放物品的‘品相’。客戶可以自己選購隔濕箱等物品自行‘包裝’后再放入保管箱。”業內人士提示。
糾紛難解
客戶與銀行的糾紛主要在兩個方面。一方面,由于銀行“只租不管”,客戶碰到物品被盜時難以舉證,常與銀行發生糾紛。據了解,在保管箱被盜案件中,多數法院不予受理,即使是開庭審理的案件也多因雙方確立的是保管箱租賃關系而非保管合同關系和客戶所說的丟失貴重物品的證據不足判定客戶敗訴。
對此,律師王漢斌認為,銀行保管箱被盜后的賠償,主要取決于銀行的保險公司是否承擔以及銀行是否有過失責任。他說,現金和珠寶等貴重財物的價值難以估算,不容易舉證求償,而保管箱應以存放私人文件和證件為主。專業律師表示,對于珠寶等財物,不要連同收據都放在一起,并且最好有照片,這樣一旦失竊,至少有個證據。
另一方面,保管箱業務是代保管的一種。根據建行的一份租約合同,客戶“所存放物品因自身變質、毀損或消失的”和“因天災、戰爭、內亂、暴動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而造成損失的”均不賠償。一旦物品遺失或損壞而引發糾紛,客戶往往難以維權。尤其是書畫這一類物品,盡管銀行有防潮恒溫等設施,仍容易損毀。
上海歐申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錢曄文對《國際金融報》記者指出,碰到這種情況,首先是銀行需要舉證確認是否盡到了所承諾的恒溫恒濕一類的義務,再有才是書畫定價和損失的計算。若銀行確實盡到義務,則按照合同條款可以不賠償。若是無法舉證,則牽涉到銀行責任大小的問題,即顧客的損失是否超出了銀行的預見范圍,若是損毀物品價值超出預見,且客戶未告知相關情況,則銀行的責任小一些。錢曄文表示,“客觀上講,一旦有書畫受損,銀行保管過錯大于客戶”。
法律界人士普遍認為,由保管箱內物品遺失或損壞引發的糾紛涉及到的法律問題需要明確,尤其是被盜物品舉證和物品定價需要通過加快和完善立法建設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