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高調宣稱“成功收購美國大西洋銀行”的溫州商人林春平正式從明星商人成為階下囚。7月19日,據浙江在線報道,“因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林春平被溫州市檢察院依法批捕。涉案的其他5人,也于同日被批捕。”
“接下來,司法部門會對林春平的犯罪事實進行認定,尋找最準確的證據,并最終走完整個司法流程。”江蘇諾法律師事務所吳俊鋒律師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
林春平之所以備受關注,是因為其曾宣稱以6000萬美元收購了美國大西洋銀行,并于今年1月得到了浙江省一位主要領導的高調表揚:“溫州有位企業家林春平,收購了美國銀行,了不起!”然而,緊接著,《瀟湘晨報》和新華社的調查報道卻將林春平打入凡塵,并稱收購“子虛烏有”。
盡管今年3月13日林春平對收購大西洋銀行一事在溫州華僑飯店進行了公開道歉,但他并沒有消失在眾人的視線中——6月11日,溫州警方確認:“因涉嫌特大虛開增值稅發票,林春平上月底被網上通緝,并于6月6日,在廣東警方協助下,于珠海抓獲林春平。”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主管的正義網發布的消息,檢方透露,截至目前,林春平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一案尚有大量犯罪事實未偵查完畢。但正義網稱,據現有證據,“已可認定林春平涉嫌虛開增值稅發票數億元,其虛開的發票稅額高達上億元,造成幾千萬元的國家稅款損失。此外,林春平還可能涉嫌虛開抵扣稅款發票上億元等其他犯罪。”
據正義網披露的細節,“經查,2011年以來,林春平利用以自己和他人名義注冊的溫州哈同商貿有限公司、溫州雙頻實業有限公司、溫州中壽進出口有限公司、溫州唐古實業有限公司、遼寧錦州中富公司等公司,通過分布在全國各地的中介人,向廣東、福建、江蘇、上海、湖南等全國22個省、市的企業大肆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收取開票額4%至6%的開票手續費。”
對此,林春平供述的是,“因為自己當時資金壓力比較重,銀行貸款要支付利息。所以,在2011年下半年開始在廣州等地承接虛開增值稅發票業務。”
“我賺取的手續費基本上用來支付銀行貸款利息、外面民間借款利息、支付公司費用、自己費用等用途。”林春平表示。
“一旦犯罪事實被司法部門最終認定,林春平所獲的量刑肯定不會低。”對于上述信息,吳俊鋒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說。據有關法律條文,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或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