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消費者報》報道,明明設置了查詢密碼和交易密碼,信用卡丟失后還是被盜刷了2萬多元。難道拾卡人能猜到正確密碼?非也。原來是該卡根本沒有開通“消費交易憑密”功能,拾卡人輸入任意密碼都能消費。那么,到底誰該對被盜刷的資金負責?6月27日,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發卡銀行被判賠付卡主霍先生1.34萬元。
2008年8月,霍先生辦理了一張招商銀行信用卡,信用額度為3.5萬元。2009年4月20日晚,他和朋友在外聚餐后,發現錢包和手機被盜,于是立即報警。
報警時,霍先生突然想起被盜的錢包中還有一張信用卡。雖然信用卡設有交易密碼,但為了安全起見,霍先生還是立即撥打銀行客服電話進行掛失。
然而,該銀行客服人員辦理掛失手續的同時告知他,該信用卡當晚在同一商店刷卡消費兩筆,金額分別為0.84萬元和1.5萬元,兩次刷卡消費間隔不到3分鐘。“對方沒有信用卡密碼,怎么消費的?”霍先生十分詫異。第二天,銀行客服回復解釋說,霍先生的信用卡雖然設置了查詢密碼和交易密碼,但是由于未開通“消費交易憑密功能”,在實際交易時隨便輸入任意密碼即可成功交易。
霍先生認為,銀行在產品和服務等方面存在嚴重缺陷,自己的信用卡被人惡意透支,銀行方面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經過幾個月的交涉,銀行于當年9月減免了透支額中的1萬元。由于擔心影響信用記錄,霍先生償還了剩余的1.34萬元。之后,他一直要求銀行將1.34萬元錢返還給自己。
一年多的交涉與協商無果后,霍先生于2011年4月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審理后認為:銀行同意并向原告發放了信用卡,但未盡到告知義務,致使原告未能開通“消費交易憑密”功能,被人惡意刷卡2.34萬元。對于原告的經濟損失,該銀行信用卡中心理應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