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銀行新聞發言人24日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核實時表示,交行已首家完成設立臺灣代表處的相關注冊登記手續,交行臺北代表處正式設立。
9月23日,臺灣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宣布已核準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在臺灣設立代表處。交行與中國銀行一道成為首批赴臺灣設立機構的兩家大陸銀行。
交行新聞發言人表示,交行在臺灣設立代表處是進一步完善海外機構布局的重要舉措。交行十分重視對臺業務,已與33家臺灣銀行建立了代理行關系,在廈門成立了臺胞服務中心,今年上半年在上海和福建率先推出了新臺幣雙向兌換業務等,兩岸結算業務往來不斷增加。
他說,交行臺北代表處成立后,將進一步加強兩岸金融機構及客戶的信息交流,推進兩岸經濟金融合作。
臺灣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在核準中行、交行在臺設立代表處時表示,中行、交行在臺設立的代表處將從事非營業性活動,包括聯絡臺灣地區銀行業者與客戶及搜集臺灣地區金融市場信息等。根據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及早收清單的相關規定,大陸的銀行經許可在臺灣設立代表處且滿一年,即可申請在臺灣設立分行。
此前,中國銀監會已宣布,批準臺灣土地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和彰化銀行首批4家臺資銀行在大陸進行分行的籌建工作。(記者劉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