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目前情況來看,即便歐盟各國在更高的層面實現統一,國家之間、地區之間經濟發展失衡的矛盾依然會存在。如果要素不能自由流動,那么,更多的儲蓄和資源還是會由富裕國家來掌控,窮國和債務國依然會面臨債務融資的困境,還是要靠外部借貸來實現增長。所以,ESM(歐洲穩定機制)不能根本解決歐洲的債務問題,它只是一個緩沖帶,可以平復一定的金融市場的波動,解決一些表層問題,比如重債國國債稅率過快飆升導致的償付危機和流動性危機,但是深層次的區域發展失衡問題,包括財政轉移支付機制的構建問題,很難解決。
歐債危機解決的根本在于制度重建和經濟重建。早在歐洲貨幣聯盟成立之前的20世紀60年代,“歐元之父”蒙代爾等人就提出,放棄名義匯率后著重用三個替代機制為地區調整提供緩沖,這三個替代機制分別為跨地區財政轉移、聯盟內移民以及應對沖擊時有調整能力的勞動力市場。但事實上,成立貨幣聯盟的這三個基本條件并不具備,很大程度上,歐元更像是歐洲一體化的“早產兒”。從歐元誕生之日起,它就被寄予過多的期望,既被寄予加速歐洲融合的使命,也被寄予歐洲復興的希望;既有經濟利益的訴求,更有政治的角逐與博弈;既要求貨幣政策獨立性,又要承擔債務貨幣化職責,所以對于歐元來講是不能承受之重。
慶幸的是,不管怎樣,歐洲還是在向前走。在解決短期流動性和償付能力危機的同時,歐盟也在把眼光放得更長遠,比如歐洲理事會要審查各成員國落實此前6月峰會達成的“增長與就業契約”,具體措施包括推進“歐洲2020”戰略,深化歐洲單一市場,建設創新型歐盟,建設真正的歐洲勞動力市場等。這些措施正是回應了歐洲貨幣聯盟的制度缺陷和經濟結構失衡的根本性問題。雖然重建歐洲經濟和貨幣財政制度絕非一日之功,但歐債危機的根本解決沒有他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