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10月22日在其網站發布《關于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險資管理公司的資金來源,以及開展業務的形式。此外,《通知》提出符合有關規定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可以向有關金融監管部門申請,依法開展公募性質的資產管理業務。
事實上,保險公司嘗試公募業務的討論由來已久,但遲遲未能破題。保監會這一表態意味著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此后可以像基金公司那樣發行基金產品,向公眾募集資金。分析人士指出,上述辦法將引導保險資管公司由專門管理保險資金的金融機構轉型為綜合管理多種資產的專業資產管理機構,保險公司利潤來源有望實現多元化。
此外,在資金來源問題上《通知》明確,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除受托管理保險資金外,還可受托管理養老金、企業年金、住房公積金等機構的資金和能夠識別并承擔相應風險的合格投資者的資金。
截至2012年9月,保險業資產總額為6.64萬億元,以上限15%可用于投資基金計算,理論上保險資金累計可投資接近萬億元基金產品。因此如果保險公司設立基金公司或者自行發行基金產品,勢必會給基金行業帶來不小的震動。但與此同時,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也已從唯一的險資管理機構變成了券商基金等眾多“管家”中的一位,目前已有兩批共計26家基金和證券機構獲準受托管理保險資金。
對此,一位保險行業人士指出,打破投資壁壘重在對等:一方面,保險業在嘗試引入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其他機構管理保險資金;另一方面,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也不能僅限于管理保險資金,亟待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