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財政部獲悉,今年10月,個人所得稅收入352.37億元。受提高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影響,本月個人所得稅減收明顯顯現(xiàn)。從環(huán)比看,本月個人所得稅比9月份減少99億元,環(huán)比下降22%。9月份政策減收效應已有所顯現(xiàn),個人所得稅已比8月份減收33億元。10月份與8月份相比,收入相應減少130億元左右。(《京華時報》11月17日)
個稅改革之后,兩個月減稅130億元左右,應該說是一個不小的減稅規(guī)模。但是從網(wǎng)上跟帖來看,很多網(wǎng)民還是認為減稅規(guī)模小,應該學習香港稅制,拿香港“單身青年年收入17.8萬,只需繳稅729港元”進行對比。筆者覺得,在當前內(nèi)地稅收結構間接稅比重過大,直接稅比重較小的情況下,不能簡單地和香港比,而是要看改革的減稅方向。對于減稅改革,納稅人要與官方形成良好互動,而不是讓質(zhì)疑和指手畫腳,淹沒正確的改革價值取向。
首先,個稅收入占稅收總收入的比例小,減稅規(guī)模自然就小。財政部日前公布了《2011年1-9月稅收收入情況分析》報告,報告顯示,1~9月,個人所得稅完成4995.12億元,同比增長34.4%。個人所得稅收入占稅收總收入的比重為7.0%。由此,我們計算得知,個稅月平均收入為550億元。如果按照10月份個稅減稅額99億元計算,減稅比例達到18%以上。這應該是一個不小的減稅幅度。
其次,由于個稅收入的65%以上是工薪階層繳納,所以這減稅的獲益者,以工薪階層為主。據(jù)《羊城晚報》報道,廣州市地稅局最新統(tǒng)計表明,10月份,廣州全市共有402萬名工薪族申報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零,占之前廣州市工薪收入者總申報納稅人數(shù)的71%。10月份,全市征收個人所得稅13.36億元,與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3.4%,與今年9月環(huán)比下降25%。其中,全市征收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9.8億元,比今年9月減少5億元,下降33%。
第三,今年除了個稅減稅改革之外,增值稅、營業(yè)稅起征點,也提高到5000元至2萬元,進一步對中小企業(yè)和個體戶減輕流轉稅環(huán)節(jié)稅收幅度。另外,對小型微利企業(yè)的印花稅等也給予減免。上海也試點了增值稅擴容改革,建筑業(yè)、物流業(yè)等亟須減負的“三產(chǎn)”,將減少重復征稅,以減輕稅收負擔。在當前社會需要大量公共服務產(chǎn)品的情況下,這種積極的減稅姿態(tài)無疑值得稱贊。
當然,相對于財政收入增長幅度,減稅改革步伐好像有點慢,與大眾的期望心態(tài)不吻合。筆者覺得之所以出現(xiàn)這種情況,與當前經(jīng)濟發(fā)展的結構性矛盾、改革的復雜性、各種利益糾結以及需要改革的任務都有很大關系。就拿稅收改革來說,要做的工作太多了,資源稅要轉型,個稅要改革,增值稅更要改革,這些需要逐步穩(wěn)妥推進。
任何一項改革,都需要民意與官意的良好互動,在稅收改革這項涉及納稅人基本權利的改革上,尤其如此。有關部門應對納稅人的權益予以基本尊重,公眾也需要以耐心等待改革的逐步深入,而不能急于求成。(李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