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方政府性債務問題近來引起國內外關注,也成為正在大連召開的夏季達沃斯年會關注的一個話題。一些專家學者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中國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總體可控,但需從多方面加強監管,解決地方債務背后的制度性問題。
根據中國審計署的審計結果,截至2010年底,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107174.91億元。其中,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占62.62%;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或有債務占21.8%;政府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其他債務占15.58%。
東北財經大學校長李維安認為,目前,中國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總體可控。首先,從債務規模看,至2010年底,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余額與地方政府綜合財力的比率,即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為52.25%。如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全部轉化為政府償債責任計算,債務率為70.45%,低于100%的警戒線。中國地方政府的累積債務相對于償付能力來看,風險是總體可控的。
其次,相比歐洲債務危機,中國政府性債務以內債為主,2010年末,地方政府性債務的債權人主要以國內機構和個人為主,較容易處理。
最后,從償債條件看,除財政收入外,中國地方政府擁有固定資產、土地、自然資源等可變現資產比較多,可通過變現資產增強償債能力。此外,中國經濟處于高速發展階段,基礎設施建設給地方經濟和政府收入創造了增長空間,有利于改善其償債條件。
任職于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經濟學家郭凱認為,地方政府借下的這些債務所進行的投資,不是拿去打水漂的,這些項目今后產生的直接或者間接的回報,不可以忽略。因此,在全國層面,更可能發生的情況是地方政府的這些存量債務能夠在未來5至10年被消化。大規模地出現地方政府債務危機的可能性比較小。
據介紹,今年上半年,中國銀監會著力推進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的退出管理、合同補正、追加抵質押物、增提撥備和提高資本占用成本等任務,取得階段性成效,目前,平臺貸款風險整體可控。
但李維安也表示,中國地方債雖然安全性不是主要問題,但風險不容忽視。地方債不同于企業債,地方債出現問題,地方政府不能破產清算,最終會影響地方經濟發展,導致地方企業的稅收負擔和外部治理環境惡化,累積起治理風險。
他說,企業是經濟發展的細胞,地方企業治理風險累積到一定程度就會惡化地方經濟發展和地方財政收入,影響地方債的償還能力。
同時,要看到局部地區和行業償債能力弱,存在一定風險,如個別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負擔較重,部分地方的債務償還對土地出讓收入的依賴較大,部分地區高速公路、普通高校和醫院債務規模大、償債壓力較大等。
中國社科院副院長李揚表示,如果從管理合規性來說,地方融資平臺有問題,因為不允許地方負債,但也不能簡單否定地方融資平臺。
他認為,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問題是地方政府財權、事權不匹配體制下產生的,解決地方政府債務需財權調整。
7月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要有效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按照分類管理、區別對待的原則,妥善處理債務償還和在建項目后續融資問題。繼續抓緊清理規范融資平臺公司。中國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近日表示,將加快研究建立規范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堅決禁止政府違規擔保行為。
李維安認為,一是要將債務率考核納入地方政府政績考核的一個重要指標;二是抓緊開發地方債風險控制指標體系,使地方債透明化;三是對于新發行的地方債,要從發行規模和發行方式上進行限制和規范;四是剝離現有不良債務,并成立資產管理公司。
郭凱表示,地方政府的債務不是靜態的,而是會有持續增加的可能性。現在需要解決地方債務背后的制度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