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的金融危機下,在貧富差距問題仍然明顯的前提下,能夠聽說國企高管薪酬將整體下降當然是件好事,只是這件好事如何才能變成事實,老百姓恐怕還得走著瞧。
中國改革開放30年了,老百姓對于適度的收入差距還是有心理承受能力的。但現實的問題是,一些群體和行業的收入差距已經遠遠超過了老百姓的承受能力,那不是幾倍十幾倍的差距,而是上百倍上千倍的差距。高管們是應該比職工多拿一些錢,但不能太離譜。
改革開放以來,國企高管和壟斷行業的職工收入得到了高速增長,遠非普通職工所能企及。也許有人會搬出30年前老百姓的收入和現在老百姓的收入來說“老百姓收入已經翻番了”,但我們再想想,30年前企業的高管和老百姓的收入差距是多少倍,今天又是多少倍?
國企高管年薪制本就是個怪胎,在收入上與國際接軌了,管理上卻在享受著國家的“福利”,如果不取消并不適合我國國情的高管年薪制,縮小貧富差距可能只能淪為一個無法實現的愿望。收入差距是應該適當拉開,但拉開收入差距應該是為了獎勤罰懶,如果單從職位上拉開收入差距,人人都會奔著領導職位而去,其結果就是做官只是為了掙錢,不是為了做事。要真正解決薪酬分配不公的問題,應從治本上入手,改變目前的收入分配機制,讓薪酬真正符合我們這個社會的分配原則和市場規律。
高管們的薪酬需要下降,但年薪1000萬變成500萬也是下降,卻仍然改變不了其高薪的事實。高管薪酬將下降到什么程度?我們還得邊走邊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