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5 年起,北京市開始將文化創意產業作為全市重點發展的產業之一,并將其發展寫入了《北京市“十一五”規劃綱要》,提出將北京打造成為中國的“創意產業之都”的目標。
作為首都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北京市在2006年頒布了《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分類標準》,將全市文化創意產業主要分為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電影;軟件、網絡及計算機服務;廣告會展;藝術品交易;設計服務;旅游、休閑娛樂和其它輔助服務共9大類,涉及《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的82個行業小類和6個行業中類,在范圍上跨越了第二、第三產業的傳統分類標準。
2007年,北京市政府頒布了《北京市“十一五”時期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規劃》,提出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要逐步形成高端、高效、高輻射力的文化創意產業集群,把北京建設成為中國的文藝演出中心、出版發行和版權貿易中心、廣播影視節目制作和交易中心、動漫和網絡游戲研發制作中心、廣告和會展中心、古玩和藝術品交易中心、設計創意中心、文化旅游中心、文化體育休閑中心,全力將文化創意產業打造成為首都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