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之
(1619-1692)
明清之際的思想家。
明清之際衡陽縣人。字而農,號葁齋,晚年隱居衡陽金蘭鄉石船山附近,學者稱船山先生。
生于明神宗萬歷四十七年(1619)。在父朝聘、兄介之教育影響下,少時讀儒家經典,注重實際,關心時局,喜從人問四方事,凡江山險要,士馬食貨,典制沿革,皆極意考究。14歲中秀才,思宗崇禎十五年(1642)與其兄同中舉人。
十六年八月,張獻忠率農民軍攻克衡陽,招夫之兄弟往,乃與其兄避匿衡山。翌年,李自成攻克北京,夫之聞變數日不食,作《悲憤詩》一百韻。
清順治三年(1646),清兵南下進逼兩湖,夫之只身赴湘陰上書南明監軍、湖北巡撫章曠,提出調和南北督軍矛盾,并聯合農民軍共同抗清,未被采納。五年,與管嗣裘、僧性翰等,在衡山組織武裝抗清失敗,赴肇慶,任南明永歷政權行人司行人。連續三次上疏彈劾東閣大學士王化澄等貪贓枉法,結奸誤國,幾陷大獄。得高一功仗義營救,方免于難。
順治八年,回原籍,誓不剃發,不容于清朝當局,輾轉流徒,四處隱藏,最后定居于衡陽金蘭鄉高節里。先住茱萸塘敗葉廬,繼筑觀生居,又于湘水西岸建湘西草堂。康熙三十一年(1692)病逝,年74歲。
南明永歷政權滅亡后,誓不出仕。清康熙三年(1664),寫成《永歷實錄》,記述永歷政權興衰。十七年,吳三桂在衡州稱帝,其黨強命夫之寫《勸進表》,遭到憤然拒絕。事后,逃入深山,作《祓禊賦》,對吳極表蔑視。二十八年,衡州知府崔鳴鷟受湖南巡撫鄭端之囑,攜米幣見夫之,請其“漁艇野服”與鄭“相晤于岳麓”,并圖索其著作刊行。夫之以“病不能往”,且不欲違其素心,受米反幣,致函以謝,自署南岳遺民。
夫之后半生40馀年中,著述百馀種,內容涉及哲學、政治、法律、軍事、歷史、文學、教育、倫理、文字、天文、歷算及至佛道等,尤以哲學研究成就卓著,其主要著作有《周易外傳》、《張子正蒙》、《尚書引義》、《讀四書大全說》、《老子衍》、《莊子通》、《思問錄》、《讀通鑒論》、《宋論》、《黃書》、《噩夢》、《楚辭通釋》、《詩廣傳》等。清末匯刊成《船山遺書》,凡70種,324卷。
在政治思想方面,提出“循天下之公”,“不以一人疑天下,不以天下私一人” 。主張選賢使能,“以天下之祿位,公天下之賢者”。在哲學思想上,避朱程“理在氣先”、“道在器先”和陸王“心學良知”之說。提出“天下唯器”,“理不先而氣不后”的理論,而歸于躬行實踐,強調知行統一。其詩文亦自成家,于言意、情景、內外等深入研討,頗富新意。凡此,對近代思想均有重大影響。
《湖南省志.人物志》(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