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要費”案陳水扁夫婦共貪污近1500萬新臺幣
中國臺灣網11月3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攸關陳水扁下臺與否的“公務機要費”弊案,臺北地檢署今天偵結,結果大出預料。根據承辦檢察官陳瑞仁的調查,陳水扁與妻子吳淑珍共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總共假借“公務機要費”核銷機會,從2002年7月到2006年3月,連續詐取新臺幣1480萬408元。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由于陳水扁具有“刑事豁免權”,臺檢方先將吳淑珍等4人提起公訴,至于陳水扁將于卸任后,由臺檢方追訴。
報道說,中午,臺當局“總統府”方面與臺當局“行政院”方面舉動亦不尋常。呂秀蓮中午取銷行程,從澎湖趕回;臺當局“總統府”副秘書長卓榮泰則不尋常的主動召開記者會,透露“公務機要費”中使用“發票核銷”的六大“外交專案”。
臺“倒扁總部”干部魏千峰中午呼吁陳水扁自己宣布下臺,他表示對于吳淑珍等人遭到起訴,感到安慰。
據報道,由于陳水扁之前曾承諾如有犯罪、貪污就會下臺,如今,臺“高檢署”認定吳淑珍是陳水扁貪污的“共同正犯”,下午起訴書一經公告,勢將沖擊島內政壇,也直接影響臺北、高雄市長選情。(郭強)
國際媒體聚焦島內貪腐 大幅報道扁妻遭起訴
中國臺灣網11月4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臺“高檢署”偵辦陳水扁辦公室“公務機要費”案,3日宣布偵結并起訴扁妻吳淑珍。路透社、法新社和美聯社,以及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英國廣播公司(BBC)等各大國際媒體第一時間在網絡上以頭版方式進行報道。國際媒體也關注陳水扁因有“刑事豁免權”免被起訴,但是卸任后恐怕難逃“司法”責任。
據報道,3日下午傳出偵辦“公務機要費”案的臺灣檢方偵結起訴吳淑珍后,路透社在臺檢方尚未證實前,就先以快訊報道這則消息,在臺檢方召開記者會證實起訴吳淑珍后,CNN、BBC,以及路透社、法新社和美聯社等國際媒體都立即報道。
CNN在北京時間3日下午4時38分以最快的速度將吳淑珍被起訴的消息放上全球網絡新聞,斗大的標題寫著“臺灣‘第一夫人’吳淑珍被起訴”。BBC第一時間以大紅色BreakingNews標志取代以吳淑珍的照片,副標題清楚說明吳淑珍不當利用“公務機要費”,同時起訴的還有另外三名陳水扁辦公室高官。
路透社報道引述臺“高檢署書記官長”張文正的話說,臺檢方也懷疑陳水扁涉嫌貪污和偽造文書,但是因其受任內享有“刑事豁免權”的保護而不予起訴,“必須等到陳水扁被罷免或者任期結束,才能進一步追究。”法新社以“貪污”這個字來形容吳淑珍。
《紐約時報》也引用美聯社報道臺“高檢署”調查“公務機要費”案決定起訴吳淑珍。BBC報道指出,臺灣檢方認為陳水扁涉案,但是因為扁有“刑事豁免權”而未予以起訴,BBC說,一連串的丑聞已經嚴重打擊陳水扁,陳水扁為家人和臺當局官員涉入的丑聞道歉,但是拒絕辭職,并躲過兩次“罷免案”。
新加坡電視臺也以頭條播放吳淑珍被起訴的新聞,并且及時和新加坡駐臺北記者電話連線,新加坡電視臺記者說,“這真是一個出乎意料之外,對陳水扁不當使用公務機要費的調查結果。”新加坡記者報道,臺灣“紅衫軍”“倒扁”氣勢大振,并且認為吳淑珍起訴案將會影響年底臺北、高雄兩市的市長選舉。 (云鵬)
陳水扁簡歷
陳水扁,男,1951年生于臺灣省臺南縣官田鄉,畢業于臺灣大學法律系,韓國慶南大學榮譽法學博士,俄羅斯經濟學院經濟學榮譽博士。主要經歷:1976-1989華夏海商法事務所負責律師,1981-1985臺北市議會議員,1987-1989 & 1991-1996 民進黨中執委 ,1987-1989 & 1996 至今民進黨中常委,1989-1994臺“立法委員”,1993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召集委員,1994-1998 臺北市“市長”,2000年5月20日就任臺當局“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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