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9月8日消息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陳水扁為自清沒貪污公務機要費,前年曾辯稱其中600萬元(新臺幣,下同)支付“甲君”(即臺商龔金源),從事“秘密外交”工作(即南線專案),結果被檢察官陳瑞仁查出純屬虛構,將陳水扁妻子吳淑珍起訴,并認定陳水扁是共犯;但上周三(3日)陳水扁到臺“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應訊時,坦承南線專案是移花接木,還大翻供說:“當年只是想用甲君來掩飾其它對美日的重要‘機密外交’工作。”
據《蘋果日報》了解,陳水扁供稱,龔金源確有進行“外交工作”,只是未領這筆600萬元公務機要費,他當時因害怕檢察官陳瑞仁查出這筆錢的流向,導致對美日的“外交工作”曝光,才謊稱這筆錢是交給龔金源。
據透露,因臺灣媒體報道特偵組本月將先偵結公務機要費案,追加起訴陳水扁,再追查洗錢案,陳水扁因擔心“陳瑞仁只因他片段說法不實,就全盤否定‘機密外交’”的舊事重演,因此決定把全部的“外事工作”內容據實以告,希望特偵組能從完整的拼圖中看出他沒貪公務機要費。
陳水扁除翻供外,3日并當庭另提15件“機密外事”資料,宣稱是他任內動支公務機要費1.2億多元,先后對美日等推動15項“機密外交案”證據,但特偵組檢視陳水扁所提資料,發現內容只簡單提到和特定島外人士活動,因此將去函馬英九辦公室查證,以確認陳水扁此次翻供是否屬實。
報道稱,前年臺“最高檢察署”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調查吳淑珍等人涉公務機要費案時,陳水扁曾提出6項“機密外交”工作,包括推動“南線專案”等。但其中只有兩項被查證屬實,其它都是假的或是未使用公務機要費支付,尤其“南線專案”更被陳瑞仁斥為“虛構外交”。
當時陳水扁向陳瑞仁說,2003年間支付“甲君”(龔金源)600萬元公務機要費,從事“秘密外交”工作,由前陳水扁辦公室出納陳鎮慧分三次把錢交給甲君。但陳瑞仁查出,龔金源當時不在島內,且龔金源本人也否認此事。(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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