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0月3日消息 陳水扁控告前特偵組檢察官朱朝亮、吳文忠、特偵組檢察官李海龍及越方如等人于偵辦扁案時篡改筆錄,涉偽造文書與濫權起訴。臺北地檢署昨天偵查終結,將4人不起訴。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陳水扁認為當時偵辦扁案的朱朝亮、吳文忠、李海龍及越方如等人,偵辦龍潭購地案期間,在證據不充分情況下,于2008年9月15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年底扁案辦不出來,即全體下臺”等語,已預設立場。
此外,陳水扁指出朱朝亮等人明知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涉嫌“中信金控紅火案”,越方如卻密赴日本與辜仲諒取得協議,要求辜仲諒返臺對他做不利指控,而特偵組也忽略一些證詞對他有利的部分,為起訴他刻意羅織罪名,已涉偽造文書、教唆偽證、濫權追訴。
臺北地檢署處分書指出,特偵組的宣示并無預設立場,僅屬宣示辦案決心,沒有濫權追訴問題。辜仲諒的部分,特偵組僅針對案情細節進行厘清,并無篡改筆錄與教唆偽證。(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