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3月30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竹科龍潭購地案,4月1日將進行陳水扁與前竹科管理局局長李界木對質,由于李界木在本案中是收賄且負責推動的主要人物,兩人對質將是陳水扁是否有罪的關鍵。
報道稱,臺特偵組去年12月12日的起訴書中指出,陳水扁對于龍潭購地案積極介入的主要證據,來自于李界木在去年11月21日偵訊中表示,他在去了陳水扁住家之后,以及與達裕公司簽約前,陳水扁希望了解相關進度與經過,因此召集相關人士到陳水扁辦公室開會,并由陳水扁決定先試試第一個方案(也就是先租后買龍潭土地),并希望在一兩個月內完成。
根據這些供述,特偵組認為陳水扁利用召開會議采“先租后買”方式定案,并由陳水扁妻子吳淑珍收受新臺幣4億元傭金,因而將兩人起訴。
由于本案陳水扁是否知情,以及是否涉及指示行政部門依“先租后買”方式進行,將是陳水扁是否涉入貪污不法等相關罪行,所以李界木的供述對于檢察官起訴陳水扁具有關鍵性的影響力,因此法界人士認為,本周李界木即將與陳水扁對質,將是陳水扁在本案中是否能脫罪的關鍵點之一。
原本李界木與陳水扁的對質,臺北地方法院審判長蔡守訓是希望排在4月16日再進行,但是陳水扁要求盡量縮短庭期,因此提前到4月1日下午3時30分進行。
由于4月1日當天上午安排陳水扁與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對質,下午又安排與李界木對質,辜仲諒與李界木兩人在竹科龍潭購地案中都具有相當關鍵性的角色,法界人士認為,硬是將兩人湊在同一天與陳水扁對質,恐怕無法在一天的庭期內完成。(章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