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2月9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名嘴胡忠信昨天爆料指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密函與律師串證,意圖隱匿在美國資產。辦案人員今天指出,臺檢方特偵組前年12月間便掌握此信函,去年底起訴扁案時便附在法院卷證內。
胡忠信表示,陳致中去年寫了1封親筆信,拜托友人以電子郵件方式發出去給德國籍律師史提芬,陳致中在信里要求史提芬不要對外說明他在美國弗吉尼亞州的資產。胡忠信還宣稱,他早在3個月前掌握這份資料,但特偵組未對此進一步調查。
辦案人員指出,有關陳致中在美國弗吉尼亞的房產,特偵組在去年12月24日起訴的扁案起訴書第47頁中,寫得非常清楚,該筆錢為吳淑珍委托元大馬家匯到瑞士威格林銀行5.7億元(新臺幣,下同)的一部分,去年間已遭瑞士司法單位凍結。
辦案人員表示,特偵組于2008年11月20日自前陳水扁辦公室專員陳鎮慧處獲悉扁家原本在國泰世華銀行保險室內藏有8億元,便立即展開追查,前元大金控總經理馬維建、前元大證券董事杜麗萍等人隨后坦承協助扁家處理巨款。
辦案人員說,杜麗萍于2008年11月29日引轎車廢氣自殺未遂后,主動到特偵組坦承犯案,并交付與扁家洗錢的相關文件給檢察官,其中就包括胡忠信所謂的密函。
辦案人員指出,陳致中在同年12月間到特偵組應訊時,除了承認瑞士賬戶仍有5.7億元外,也坦承曾經請杜麗萍幫忙發電子郵件給理專,要求他不要響應外界詢問。扁案筆錄中對此有完整記載,任何同案被告的律師只要到法院閱卷,就可以將電子郵件及筆錄影印出來,并無新意或神秘性。(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