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6月2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陳水扁相關弊案,合議庭今天諭知,雖然陳水扁舍棄傳喚證人,但合議庭依職權,仍將傳喚前陳水扁辦公室資政吳澧培、陳水扁岳母吳王霞等7名證人,與陳水扁對質。
報道稱,臺北地院今天就臺特偵組5月5日追加起訴陳水扁夫婦收受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前101董事長陳敏熏給款,涉嫌圖利、收賄等,提訊陳水扁進行準備程序庭。
準備庭結束后,合議庭諭知,追加起訴部分日后并入原審理進度;由于陳水扁前次出庭時解除委任律師,并舍棄傳訊所有證人,因此審判長蔡守訓于庭訊中向檢、辯雙方再次確認后繼續調查。
陳水扁表示,他為對全案具政治報復、司法不公表達不滿,已提出新“四不一沒有”,就是“不認罪、不答辯、不傳證、不詰問、沒有犯罪”,既然他已表明撤回、舍棄傳訊所有證人,公設辯護人就應尊重他,不要再傳訊妻子吳淑珍來跟他對質,以免拖延訴訟、浪費時間。
在陳水扁表達完意見后,公設辯護人曾德榮同意,舍棄原先傳喚吳淑珍的申請。公訴主任檢察官林勤綱則請法院依職權傳訊必要證人,以維公平正義與被告訴訟權利。
蔡守訓于是諭知,陳水扁涉案部分,合議庭依職權,將傳訊前陳水扁辦公室會計長馮瑞麟、前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前陳水扁辦公室秘書陳心怡、“科管局”建管組組長許勝昌、科長劉啟玲、前陳水扁辦公室資政吳澧培6名證人,連同臺檢方申請傳訊的證人吳王霞,日后將安排這7人與陳水扁對質。
合議庭并排定,6月16日由前陳水扁辦公室副秘書長馬永成、林德訓、陳水扁,與馮瑞麟對質;6月23日由陳水扁、前“科管局”局長李界木,與許勝昌、劉啟玲對質;6月24日上午陳水扁與陳心怡對質,下午陳水扁與林德訓對質;6月25日上午陳水扁與吳澧培對質,下午陳水扁與吳王霞對質。
此外,公設辯護人今天也當庭向法官提出停押陳水扁的申請,審判長諭知臺檢方于6月16日前就被告申請停押,盡速以書面狀表示意見。(芮文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