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9月11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陳水扁家4大弊案臺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宣判。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均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陳水扁子媳陳致中、黃睿靚分別遭判刑2年6月、1年8月,沒有緩刑。全案可上訴。
法官并判決陳水扁并科罰金新臺幣2億元、吳淑珍3億元。
臺“特偵組”于去年12月起訴公務機要費、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洗錢等4案,今年5月再追加起訴陳水扁夫婦向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索款,以及前101董事長陳敏熏行賄扁家圖取得大華證券董事長一職。
根據特偵組起訴書,扁家4大案共有14名被告。陳水扁被控在公務費案、龍潭購地案以及追加起訴部分涉貪污、洗錢;吳淑珍則比陳水扁再多一項南港展覽館案涉貪污。陳致中、黃睿靚則被控為父母洗錢! 。ㄔ迄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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