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明確了“十一五”期間的主要任務。一是生活保障社會化。加快住房分配貨幣化進程,穩步推進駐大中城市作戰部隊商業服務和營房保障社會化,逐步擴大小遠散單位醫療保障、油料保障社會化范圍。二是通用物資儲備社會化。到2010年,軍隊經費儲備比例達到15%左右。三是基礎設施建設社會化。將交通、電力、通信等納入地方基礎設施建設體系,軍隊除保密工程外,其他項目面向市場實施工程招標采購。四是公務用車社會化。“十一五”期間,選擇部分駐大中城市的機關、院校、醫療和科研單位進行試點,待條件成熟后全面推開。五是非公務電話通信保障社會化。在條件成熟的地區或單位逐步實行軍隊非公務電話通信保障社會化。六是人才培養社會化。逐步實現軍地通用人才主要依靠普通高校培養;充分利用地方各類職業學校和培訓機構,加強軍地通用專業培訓,逐步擴大從地方直接征召各類專業技術兵的規模。七是軍隊文化事業社會化。充分利用國家和社會文化資源為部隊服務,軍隊現有新聞出版、文藝體育單位,除有軍隊特色、確需保留的機構外,其余的逐步與軍隊剝離。八是軍人子女教育社會化。縮減現有幼兒園、子女學校規模,“十一五”期間在駐大中城市非作戰部隊進行試點,條件成熟后逐步推開。九是軍事科研社會化。充分發揮國家教育科研機構的技術、設施優勢,采取合作、委托、智力引進和民用技術直接轉化等多種形式,提高軍事科研水平和效益。十是裝備生產和維修保障社會化。加強裝備的集中采購和競爭性采購,進一步研究和深化軍民一體化裝備維修保障。十一是全面深化事業單位和職工管理制度改革。進一步壓縮軍隊職工規模,清理壓縮賓館、招待所和各類培訓中心,深化用工、分配和保險制度改革。
《意見》還明確了改革的實施步驟。2007年,由總部各主管部門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各大單位先行試點。2008年,依據實施方案逐步展開。2009年,全面展開新啟動項目。2010年,力爭取得實質性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