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
黨的中央領導機構之一。中央政治局由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黨的中央政治局每屆任期五年,全國代表大會如提前或延期舉行,它的任期相應地改變。中央政治局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行使中央委員會的職權。中央政治局的領導工作,嚴格按照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的決議,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