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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應統一網絡的監管機構
●《電信法》應涵蓋相關內容
●發放許可證要注意技術中立
“加強寬帶通信網、數字電視網和下一代互聯網等基礎設施建設,推進三網融合”已經被列入了“十一五”規劃綱要草案,但如何推進三網融合,似乎不是一件那么容易的事。
中國網通集團公司總經理助理朱立軍代表認為,實施三網融合首先要解決政府監管機構的融合問題。只有由一個機構統一對不同的網絡實施監管,網絡的融合才有可能真正實現。為此,我國應統一網絡的監管機構。其次要解決立法問題。即將出臺的《電信法》應涵蓋三網融合的相關內容,而且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考慮到內容監管的重要性和復雜性,朱立軍代表建議設立專門的內容監管機構,對內容提供商(信息臺、SP、ICP、廣播電臺、電視臺等)統一實施監管,把好內容產品的制作、審批關,保證網上合法傳播的視頻媒體內容的嚴肅和健康。
朱立軍代表認為,三網融合的實現依賴于統一的許可證體制。統一的許可證要實現技術和業務中立。技術中立意味著許可證持有者有權選擇適合業務特點的技術,可以根據市場情況來選擇推出何種業務。
“三網融合”的實現依賴于統一的標準體制。朱立軍代表建議,各種網絡運營商應共同參與制定標準,防止個別網絡運營商利用標準壁壘阻止競爭者的進入。此外,要鼓勵基礎運營商之間的競爭,并采取適當的措施保護和鼓勵新運營商的成長與壯大。各個骨干網絡之間的互聯互通,應該通過國家法律法規的形式予以保障。
朱立軍代表還建議,以國家政策法規的形式,為信息公開、共享與有償使用創建一個良好的機制。在網絡內容提供與網絡業務開發上,逐漸放寬管制機制,豐富業務內容,鼓勵ICP等信息增值服務商的發展。(記者藺玉紅)
文章來源:光明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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