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1日 海關總署公告15種零關稅臺灣水果的稅號及原產地標準 這是北京一家超市出售的臺灣水果(5月31日攝)。從8月1日起祖國大陸對原產于臺灣地區的15種鮮水果實施零關稅。這些鮮(包括冷藏)水果包括:椰子、檳榔、菠蘿、番石榴、芒果、柚、木瓜、桃、梅、番荔枝、楊桃、蓮霧、棗、柿子、枇杷。 新華社記者張燕輝攝
新華社北京8月1日電 (記者 張勇) 從8月1日起,祖國大陸對原產于臺灣地區的椰子、菠蘿、番石榴等15種鮮(包括冷藏)水果正式實施零關稅措施。
從即日起,大陸各地海關憑經海關總署認可的臺灣地區簽發水果產地證明文件的有關機構和民間組織于2005年8月1日后簽發的、能夠證明水果原產于臺灣地區的產地證明文件,將對15種享受零關稅的臺灣水果辦理驗放手續。
據了解,上述15種水果原本的關稅約10%到25%不等。
大陸對15種臺灣水果實施進口零關稅措施,得到了島內農業團體的歡迎和肯定。據臺灣媒體報道,云林縣農會總干事林啟滄表示:凡是有利于臺灣農民的舉措,我們都歡迎;高雄縣農會理事長楊政治說,臺灣水果銷往大陸要繳交關稅,沒有太大競爭力,現在關稅降為零,等于成本降低,對臺灣水果在大陸市場的行銷有很大幫助。
在上海經營臺灣精品水果的臺商林志鴻表示,大陸正式實施臺灣水果零關稅政策,對臺農和臺商都是“嘉惠有加”的一大善舉,對臺灣水果擴大在大陸的市場份額“絕對是一大利多消息”。
而來自北京等地一些超市的消息顯示,不少消費者都對零關稅臺灣鮮果早日上市充滿了期待。
近一段時期,為協助解決臺灣水果豐收季節的滯銷問題,實實在在地為臺灣農民提供幫助,祖國大陸一直積極推動臺灣水果在大陸擴大銷售。今年3月4日,胡錦濤總書記在新形勢下發展兩岸關系的四點意見中明確指出:“臺灣農產品在大陸銷售的問題,事關廣大臺灣農民的切身利益,要切實解決。”大陸有關部門圍繞解決臺灣農產品特別是優質水果在大陸銷售問題,進行了認真研究,做了大量的準備工作,廣泛聽取了包括臺灣農業界和民意代表在內的各方面人士的意見。5月初在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結束訪問大陸、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即將來訪之際,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主任陳云林受權宣布,大陸將臺灣水果檢驗檢疫準入品種由12種擴大到18種,并將對其中15種水果實施進口零關稅措施。
7月28日,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宣布:為擴大臺灣水果在大陸的銷售,大陸相關部門已做好了相應的準備工作,將于8月1日起正式對原產臺灣地區的15種水果實施進口零關稅措施。
隨后,海關總署公告了上述15種水果的清單、稅號及原產地標準等。根據公告,海關總署認可的臺灣地區簽發水果產地證明文件的有關機構和民間組織(第一批)包括:臺灣省商業會、臺北市商業會等共1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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