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5月23日訊 記者周賀報道:為落實中共中央胡錦濤總書記與國民黨主席連戰和親民黨主席宋楚瑜達成的共識,擴大臺灣農產品在大陸銷售,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國家質檢總局今日發布2005年第83號公告,允許產自臺灣地區進入大陸銷售的水果種類由原來的12種:菠蘿、香蕉、番荔枝、木瓜、楊桃、芒果、番石榴、蓮霧、檳榔、橘、柚、棗增加到18種,新增加的6種水果:椰子、枇杷、梅、李、柿子和桃自即日起獲準進入大陸市場。
臺灣地區盛產優質熱帶水果,上述18種水果基本涵蓋了臺灣生產的主要水果種類。此次增加準入品種對于解決近年來臺灣水果銷售困難,增加臺灣果農收益,促進兩岸農產品貿易發展,造福海峽兩岸人民具有重要意義。為幫助臺灣水果順利進入大陸市場銷售,國家質檢總局正在制定便捷、快速、安全的檢驗檢疫措施,隨后將發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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