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7日電題:“公眾的紅利為什么讓少數人專享?”——代表委員認為調整壟斷行業高收入要見“真招”
新華社記者雷敏、王敏、徐博
近來,黨中央、國務院多次強調要加快國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石油、電力、金融等壟斷行業的收入過高問題也隨之成為眾矢之的。
這些國有壟斷企業歸全民所有,經營利潤理應在進行合理分配后由全民共享,但事實是這些紅利現在已為少數人專享。如何破除壟斷行業收入過高這個“頑疾”,代表委員和專家紛紛開出了自己的“藥方”。
統計顯示,2008年全國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勞動報酬為2.9萬元。從事紡織業年均收入只有1.6萬元,而電信業和石油天然氣開采業都是4.6萬元,電力業為4.2萬元。此外,中華全國總工會發布的數據顯示,據上市公司年報分析,208家國企高管與一線職工的收入差距,從2006年的6.72倍擴大到2008年的17.95倍。
“對勞動者個體而言,在不同行業付出同樣的勞動應該獲得同樣的報酬!比珖舜蟠怼⒑鲜∪肆Y源和社會保障廳黨組書記趙湘平表示。
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體現。要抓緊制定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政策措施,深化壟斷行業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打破壟斷是新一輪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點之一!
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指出,對國有壟斷企業的過度保護,造成與民營經濟之間不公平競爭,導致收入差距越拉越大。不過,打破壟斷并非一日之功。
“壟斷行業的形成,有經濟原因,也有歷史原因,很難一下子打破!比珖舜蟠、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總裁向文波表示,但壟斷行業占有全民所有的資源,其產生的壟斷利潤應用于解決民生問題,而不應在國有壟斷企業內部封閉循環,變成企業職工的獎金或福利。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工資研究所所長蘇海南建議,建立并實施壟斷企業超額利潤上繳制度,從收入總額上調控,然后再加強其薪酬福利監管,標本兼治才能取得成效。
“對壟斷企業內部的分配不公問題,可通過規定企業高管基本年薪不能高于企業職工平均工資一定倍數,高管年薪增幅與職工平均工資增幅大體保持一致以及加強任期考核等措施進行監管!薄≮w湘平代表說。
全國政協委員、全國總工會黨組成員張世平認為,可通過征收資源占用稅等措施控制資源型壟斷國企的薪酬水平,促進市場公平競爭,同時進一步健全個人收入稅收調節體系,發揮稅收對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
“對壟斷行業存在的公務開支和福利待遇不公開、不透明現象,也要加強監管,接受社會監督!比珖舜蟠、湖南省商務廳廳長劉捷強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