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3月2日北京消息 2009年5月,國務院出臺《關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其中明確指出加大對海峽西岸經濟區扶持力度,特別要加大對原中共蘇區縣、革命老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的扶持力度。
臺聯界別委員簡少玉談到,全國原中央蘇區共有33個,其中福建省20個,江西省13個。由于歷史原因,福建發展基礎較差,經濟總量較小,困難面較大。2008年,福建按照財政供養人口計算的人均財政支出為6.53萬元,排在全國第22位;加上中央補助后按財政供養人口計算的人均財政支出為7.23萬元,排在全國第29位,尤其是原中央蘇區縣的基礎設施條件、社會事業發展、群眾人均收入、社會保障水平都遠低于其他地區水平,亟需加大扶持的力度。
簡委員建議,鑒于福建原中央蘇區縣的歷史貢獻和比較困難的現實狀況,國家在安排財政轉移支付、稅收優惠、中央專項資金等方面,對福建原20個中央蘇區縣執行西部地區政策,對福建其他革命老區縣、少數民族地區執行中部地區政策。 (肖春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