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兩岸關系協會(簡介)
時間:2010-12-14 11:05 來源:新華網
海峽兩岸關系協會(簡稱海協會)于1991年12月16日在北京成立,是兩岸雙方就兩岸交往中相關問題進行商談的受權民間團體。
《海峽兩岸關系協會章程 》規定,海協會以促進海峽兩岸交往,發展兩岸關系,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為宗旨。為實現上述宗旨,海協會致力于加強同贊成該會宗旨的社會團體和各界人士的聯系與合作;協助有關方面促進海峽兩岸各項交往與交流;協助有關方面處理海峽兩岸同胞交往中的問題,維護兩岸同胞的正當權益。海協會還可接受有關方面委托,與臺灣有關部門和受權團體、人士商談海峽兩岸交往中的有關問題,并可簽訂協議性文件。
理事會為海協會最高權力機構。上海市原市長汪道涵1991年12月當選為海協會首任會長。2005年12月汪道涵逝世后,海協會會長一直懸缺。2008年6月3日,在海協會第二屆理事會第一次會議上,國務院臺辦原主任陳云林當選為新任會長。
海協會成立以后的工作重點主要有4項:
一、逐步建立和發展與臺灣島內外民間團體和人士的聯系與相互合作,發揮民間力量,共同促進兩岸的直接三通和雙向交流。根據國臺辦的授權,協會將負責與臺灣海峽交流基金會有關團體進行聯系,處理相關問題。
二、將就合作打擊臺灣海峽海上走私、搶劫問題與臺灣授權團體海基會具體商談。
三、協會如受到委托,也將協同有關方面與臺灣授權團體或人士就處理臺灣海峽海上漁事糾紛和違反有關規定進入對方地區之居民及相關問題進行商談。
四、協會將積極為臺灣島內外各團體、各界人士提供有關祖國大陸投資、貿易和其他交流活動的政策、法規等咨詢和服務。同時也積極向祖國大陸有關方面和地方提供對臺文化、學術、體育、科技交流等咨詢。
地 址:北京宣武區廣安門南街6-1號(北京2908信箱)
電 話:86-10-83536622
傳 真:86-10-63571505,86-10-83536622-2364
郵 編:100053
編輯:田云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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