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1月8日長江三峽水利樞紐工程成功實現大江截流。
1992年3月20日—4月3日七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舉行。會議通過了關于興建長江三峽工程的決議。1994年12月14日,長江三峽工程正式開工。
三峽工程全稱為長江三峽水利樞紐工程。整個工程包括一座混凝重力式大壩,泄水閘,一座堤后式水電站,一座永久性通航船閘和一架升船機。三峽工程建筑由大壩。水電站廠房和通航建筑物三大部分組成。大壩壩頂總長3035米,壩高185米,水電站左岸設14臺,左岸12臺,共表機26臺,前排容量為70萬千瓦的小輪發電機組,總裝機容量為1820千瓦時,年發電量847億千瓦時。通航建筑物位于左岸,永久通航建筑物為雙線五包連續級船閘及早線一級垂直升船機。
三峽工程分三期,總工期18年。一期5年(1992一1997年),主要工程除準備工程外,主要進行一期圍堰填筑,導流明渠開挖。修筑混凝土縱向圍堰,以及修建左岸臨時船閘(120米高),并開始修建左岸永久船閘、升爬機及左岸部分石壩段的施工。二期工程6年(1998-2003年),工程主要任務是修筑二期圍堰,左岸大壩的電站設施建設及機組安裝,同時繼續進行并完成永久特級船閘,升船機的施工。三期工程6年(2003一2009年),本期進行的右岸大壩和電站的施工,并繼續完成全部機組安裝。
2006年5月20日,三峽大壩全線建成,達到海拔185米設計高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