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前報告、會前審核、任免會議列席”的新辦法,獲得中組部肯定
前些天,紹興市檔案局通過競爭上崗擬提拔一名正科級的干部。在討論任命前,他們先向紹興市委組織部發(fā)了一份會前報告單。
接到單子后,組織部派了2名同志對干部的人事材料進行會前審核,并在第二天列席了該局召開的干部任免會議。
整個過程在組織監(jiān)督下進行,一切符合程序和相關規(guī)定。這名干部才得以任命。
會前報告、會前審核、任免會議列席,這樣的制度在當?shù)乇环Q為“三會監(jiān)督”,紹興此舉,堪稱全省乃至全國首創(chuàng)。
前移監(jiān)督關口,組織部“三會”監(jiān)督
這樣的監(jiān)督,不僅適用于紹興市級部門,同樣覆蓋了所轄的各縣(市、區(qū))。昨天,紹興市委組織部干部監(jiān)督室負責人拿出了一疊報告單和會前審核會議列席情況記錄表向記者介紹。
5月27日,新昌縣擬提拔一批科級干部。接到報告單后,該負責人和部內另一名同志提前半天趕到了該縣,審核相關人事材料。
這位負責人介紹說,審核的內容主要是根據(jù)《干部任用條例》和“四項監(jiān)督制度”等有關法規(guī)。“審資格、審條件、審程序、審民意和審職數(shù)。對于違反有關規(guī)定的,我們則會提出意見。”
他強調,這主要是為了加強全過程監(jiān)督,幫助下級黨委和組織人事部門更好地選人用人,但并不干涉干部任免的具體人選,也不改變干部管理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