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1日15時,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聽取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華建敏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表決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選舉和決定任命的辦法草案。
[華建敏]二、加強能源管理機構,保障國家能源安全
能源關系國計民生、關系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安全。妥善應對日益增長的能源需求和復雜的國際能源形勢,是我們必須長期面對的戰略性問題。能源問題涉及多領域、多部門,為加強能源戰略決策和統籌協調,設立高層次的議事協調機構國家能源委員會,負責研究擬定國家能源發展戰略,審議能源安全和能源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同時,為加強能源行業管理,組建國家能源局。
國家能源局主要負責擬定并組織實施能源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和標準,發展新能源,促進能源節約等。國家能源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由國家能源局承擔。為促進能源管理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宏觀調控的緊密結合,統籌兼顧,國家能源局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