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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12月9日電 民進黨高雄市長候選人陳菊競選總部,八日深夜由人證指對手陣營在晚會后民眾搭上回程游覽車時,發放每人五百元賄款;并由律師向高雄地檢署提告。黃俊英競選總部駁斥這是對方自導自演的慣用抹黑手法;發言人陳學圣隨后也赴地檢署反控陳菊誣告及違反“選罷法”。
據臺“中央社”報道,陳菊競選總部八日深夜十一時五十分召開記者會,由三男兩女等五名證人出面,指八日下午五時三十分在三民區保安宮前,搭乘捷安游覽公司的游覽車到黃俊英晚會地點參加晚會,回程則是在晚會結束后,夜間十時多上車,當游覽車激活之后,車上有一名綽號叫“黑松”的人發給兩人共一千元“走路工”,另有一人則示意市長、市議員都要投給一號,由于黃俊英的抽簽號次是一號、市議員因不明選區,尚無法了解對象是誰。
黃俊英競選總部發言人李梁堅響應表示,這是民進黨一向慣用的栽贓抹黑“奧步”,相信“司法”會查明,選民自有公斷。
黃俊英陣營除駁斥指為選舉花招,發言人陳學圣隨后也趕到地檢署反控陳菊誣告及違反“選罷法”。
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鐘忠孝說,本案內勤檢察官受理后,將“依法”偵辦并憑證據查明真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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