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4月8日電(記者白潔、危瑋)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姜瑜在8日的例行記者會上介紹了中央政府在西藏實行的政策,并表示,大量的事實清楚表明西藏社會、經濟、文化的發展都處于歷史最好時期。
姜瑜在回答提問時表示,中央政府在西藏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西藏各族人民的民主權利得到有利的保障,同時他們還享有少數民族在法律和政策上的優惠。
第二,中央政府在西藏采取的是全國支援的特殊政策,國家以及地方各級政府、機構都從人力、物力、財力上大力地支援西藏的發展。西藏地區地方生產總值連續保持12%以上的增長速度,人均國民生產總值達12,000元人民幣,高于全國的平均水平。多年來,中央政府從未向西藏地區收取一分稅款,每年還投資幾十億用于西藏各方面的發展和建設。
第三,西藏實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各種宗教活動在西藏正常進行,各族信教群眾的宗教信仰自由得到政府的尊重和法律的切實保障。
第四,西藏實行保護、發展和繁榮西藏文化的政策。藏傳佛教在中國得到很好的保護,不僅西藏數千座寺廟得以保護,中央還撥巨資修繕布達拉宮及其他的寺廟,收集、整理和出版了《大藏經》等佛教經典,在全國建立了50多所藏學研究機構,還設立了藏傳佛教高級佛學院。從藏文保護方面,我們在西藏地區實行的是漢藏文并重,以藏文為主的政策,藏語已經成為中國第一個具有國際標準的少數民族的文字。
“通過這些大量的事實,大家可以看得很清楚,西藏社會經濟文化的發展都處于歷史最好時期。這一點西藏人民最清楚,因為他們從中實實在在獲得了好處。少數暴徒和破壞者代表不了西藏人民,更代表不了全中國人民。”姜瑜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