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中華民國元年·壬子)
1月1日中華民國宣告成立。是日晚十時,孫中山在南京宣誓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職,發表《臨時大總統就職宣言》和《告全國同胞書》,竭誠表示將“盡掃專制之流毒,確定共和,以達革命之宗旨”。 1月2日,孫中山以臨時大總統名義通電全國改用陽歷,以1912年1月1日為中華民國建元之始。 1月3日中華民國南京臨時政府正式成立。孫中山任命各部總長。陸軍黃興、海軍黃鐘英、外交王寵惠、財政陳錦濤、教育蔡元培、實業張謇、內務程德全、司法伍廷芳、交通湯壽潛。 1月15日 孫中山電南方議和代表伍廷芳,宣告如清帝退位,宣布共和,則將正式辭臨時大總統職,將政權讓與袁世凱。 1月22日,孫中山提出辭職五項條件,包括清帝退位、袁世凱宣布贊成共和并誓守參議院并定憲法等。 1月,列寧領導的俄國社會民主工黨第六次(布拉格)全國代表會議通過“關于中國革命”的決議,衷心祝賀中國革命所取得的成就,高度評議辛亥革命的世界意義,嚴厲斥責沙俄政府的侵華政策。 2月14日,臨時參議院接受孫中山辭職。通過臨時政府改設北京的提案,因孫中山等極力反對,次日復議,決定仍以南京為臨時政府所在地。 2月15日,孫中山率臨時政府文武官員謁明孝陵,以昭告清帝退位,國民統一的完成。 3月2日,迎袁專使蔡元培等將北方“兵變”、袁世凱不能南下等情,急電南京,請對袁遷就。6月,臨時參議院同意袁在北京受職。 3月10日,袁世凱在北京宣誓就任臨時大總統,13日,任命唐紹儀為內閣總理。 3月30日,袁世凱任命各部總長,外交陸征祥、內務趙秉鈞、財政熊希齡、陸軍段琪瑞、海軍劉冠雄、教育蔡元培、司法王寵惠、農林宋教仁、工商陳其美、交通唐紹儀(兼)。 4月1日,孫中山正式宣告辭去臨時大總統職。 9月28日,臨時參議院決議以武昌首義日10月10日為中華民國國慶日,又稱“雙十節”。 10月14日,孫中山在上海設立中國鐵路總公司。在此前后的三個月里,孫中山歷訪張家口、保定、太原、天津、山海關、濟南、青島、上海、江陰、南京、安慶、九江、南昌、蕪湖、杭州等地,視察工廠、鐵路,宣傳鐵路計劃。
1913年(中華民國二年·癸丑)
1月17日,宋教仁為迎接國會競選宣傳政見,擴張黨勢,離京南下,是日抵湖南。2月初至漢口,旋沿江東下,2月15日到達上海,沿途到處發表演說,批評時政,極力鼓吹政黨內閣制。 2月11日,孫中山自上海赴日本考察鐵路及工商業,訪問東京、長崎、大阪、橫濱等七城市,積極爭取日本各界對鐵路事業的支持,并在東京、神戶國民黨歡迎會上,一再強調政黨的重要作用,主張在中國實行“政黨內閣制度”。 3月20日,宋教仁應袁世凱邀請,北上商討國事,是晚十時,在上海車站被袁世凱所派特務武士英刺殺。史稱"宋案"。 3月23日,上海英、法租界巡捕房捕獲宋案同謀犯應桂馨,次日又獲正兇武士英(即吳福銘)。在應宅抄獲罪犯與國務院合謀刺殺宋的往來電多件,袁世凱答允“毀宋酬勛位”。宋案真相大白。 3月27日,孫中山由日本返抵上海,與黃興、陳其美、戴季陶、居正、鈕永建、柏文蔚等密商對策,主張“聯日”、“速戰”、先發制人,武力討袁。黃興等鑒于兵力有限,主張“稍緩用兵”,先事“法律解決”。 4月26日,孫中山、黃興為宋案事聯名通電全國,請“嚴究主名,同申公憤”。 5月3日,袁世凱借口革命黨在滬運動“二次革命”,“潛謀內亂”,通令全國“立予逮捕嚴究”。7日 ,再度通令"遇有借端煽惑之人,應即按照軍法,盡快懲治"。 7月12日,李烈鈞在湖口宣布獨立,成立江西討袁軍總司令部,通電討袁。“二次革命”爆發。 7月15日,黃興在南京組織討袁軍,挾蘇督程德全宣布獨立,自任討袁軍總司令。隨后,江蘇各屬之徐州、鎮江、無錫、常州、蘇州、松江、清江等地相繼響應。 7月22日,孫中山在上海發表討袁通電和宣言,號召國民亟起討袁,“以武力濟法律之窮”。 7月23日,袁世凱宣布討伐令,血腥鎮壓“二次革命”。同時下令撤銷孫中山籌辦全國鐵路全權。 9月12日,熊克武放棄重慶。至此,在全國持續兩月之久的“二次革命”終告失敗。
(來源:湖北電視臺網站)
編輯:齊曉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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