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政府參議院舊址位于在湖南路10號。光緒三十四年(1908),清政府為蒙騙人民“預備立憲”,頒布了《各省咨議局章程》。宣統元年(1909)端方奏請建筑咨議局,由孫支廈仿法國文藝復興建筑式樣設計并建造。同年9月1日,江蘇省咨議局落成并成立,張謇為議長。1911年辛亥革命,宣布起義的17個省的代表共45人,于12月10日聚集于此,商討組織臨時中央政府。12月29日推選孫中山為臨時大總統,并宣布改國號為中華民國,并確定1912年為中華民國元年。
孫中山就任臨時大總統后,江蘇省咨議局院址改作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參議院辦公地址。國民政府在參議院通過了我國第一個表現資產階級民主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孫中山于1912年4月1日辭去了臨時大總統職務。以后參議院又改為國民黨中央黨部辦公地。1937年至1945年一度由汪偽政府所用。1949年后由江蘇省軍區司令部接管。
現大院占地面積6300平方米,主要建筑仍為當年江蘇省咨議局之遺存,為前后兩進及東西廂房組成的四合院,占地面積4600 平方米。前進通面闊10間73.6米,中間入口有突出的門廳,蒙莎式屋頂,中間聳起鐘塔樓。室內進深10.50米,前后有廊,廊深均為2.90米。后進面闊10間57米,室內進深8米,前后走廊2.90米。四合院中間原有大廳,1929年奉安大典時,孫中山遺體自北京遷來南京,曾停柩廳內舉行公祭。該大廳在“文革”期間拆去。
該建筑于1991年被國家建設部、國家文物局評為近代優秀建筑。 1982年列為南京市文物保護單位。現為江蘇省軍區司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