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0日,大陸對19種臺灣產農產品正式實施進口零關稅措施。
為擴大臺灣產農產品在大陸的銷售,大陸于2007年3月20日起,正式對原產臺灣地區的11種蔬菜(甘藍、花椰菜、絲瓜、青江菜、小白菜、苦瓜、洋蔥、胡蘿卜、萵苣、芋頭、山葵)和8種水產品(鯧魚、鯖魚、帶魚、比目魚、鯡魚、鱸魚、蝦和貽貝)實施進口零關稅措施(涉及2007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中的27個稅則號列)。
對上述19種臺灣產農產品正式實施進口零關稅措施,是大陸有關部門繼續貫徹胡錦濤總書記關于“臺灣農產品在大陸銷售的問題,事關廣大臺灣農民的切身利益,要切實解決”指示精神的重要舉措,是2005年對15種臺灣水果實施零關稅措施的延續和擴大,是深化兩岸農業交流與合作、滿足臺灣農民同胞切身利益的又一項實際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