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開發銀行日前發布臺資企業貸款操作指引,這項指引明確規范大陸臺商申請和使用國家開發銀行貸款的模式,大陸其它省級地方將會參照執行。
廣東省臺辦日前舉辦迎春酒會暨開發銀行臺商貸款宣介會,公布了廣東開發銀行分行制一定的臺資企業貸款操作指引,這項指引依據北京國臺辦與國家開發銀行總行簽訂的「開發性金融合作協議」,及國家開發銀行總行制定的「臺資企業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暫行辦法」,由省級地方臺辦與開發銀行的省級地方分行,合作制定省臺辦和省分行的「臺資企業貸款操作指引」。
這意味臺商貸款事宜,可直接上報或由地市級轉報,流程總控制權在省級臺辦和省分行,省臺辦審核后報交國臺辦。但較特別的是,大型臺資企業可直接報送國臺辦。臺辦方面未審查同意的項目,開發銀行不會評審。
這份指引總則中,明確開發銀行臺資企業貸款,適用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也執行開發銀行的貸款制度。同時申請貸款須符合大陸國家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政策,符合開發銀行項目資本金比率和信用要求。
指引的合作方式指出三方關系,即開發銀行與省臺辦共同受理、審核臺資貸款申請,開發銀行作為貸款人發放貸款及進行貸款管理,臺資企業則可以四種模式貸款,即直貸、在地政府建立的貸款平臺貸、在地擔保機構所建貸款平臺貸、省臺辦和開發銀行認可的其它模式。
辦理貸款的機構,是由省臺辦和開發銀行組常設機構「臺資企業貸款合作委員會」,下設日常工作辦公室。該委員會每季舉行一次聯席會議,也可召開臨時會議,討論項目申請、通報發貸項目書、討論不良貸款風險防范及處置方案。
至于貸款對象,是已注冊臺商合作、合資、獨資三類大中小型企業,棗包括國務院批準的臺商投資區,國臺辦和農業部批準的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國臺辦和科技部批準的海峽兩岸科技工業園區的基礎設施。
貸款領域有六大類,包括能源、交通、電子、原材料、農業等產業項目和園區建設項目,其它有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出口基地建設項,資源開發和再生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地方經濟支持的項目,省臺辦和開發銀行認為要支持的項目。
這一貸款品種分中長期和短期,幣種為人民幣和外幣,利率按人民銀行公布利率政策執行。
來源:經濟日報
編輯:芳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