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福州8月18日電(記者李慧穎)福建省政府17日正式發布《福建省“十一五”閩臺產業對接專項規劃》。《規劃》提出,未來5年,福建將積極爭取臺灣金融機構直接到福建設立法人機構和分支機構,同時進一步擴大新臺幣兌換網點,在福建設立兩岸貨幣清算中心。
根據《規劃》,福建支持臺灣金融機構在福建設立法人機構和分支機構,支持臺灣金融機構和大企業財團參股福建金融機構,直接或間接設立合資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鼓勵以臺資為主在福建設立服務中小臺資企業的擔保機構,拓寬臺灣金融資本入閩的渠道。
臺資金融機構在福建還將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規劃》指出,臺資銀行、臺資銀行分行、合資銀行及財務分公司等金融機構,臺商投入資本或分行由總行撥入營運資金超過1000萬美元,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減按15%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并從開始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免繳企業所得稅,第二年和第三年減半繳納企業所得稅。新辦軟件企業經認定后,自開始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繳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繳納企業所得稅。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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