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日從國家統計局福建調查總隊獲悉,11月份福建省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4.7%。
所調查的八大類中,食品類價格上漲13.5%,拉動我省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4.44個百分點。其中,城市上漲4.7%,農村上漲4.8%;消費品價格上漲5.7%,服務項目價格上漲1.6%。與10月比,全省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0.9%。其中,城市上漲0.6%,農村上漲1.4%;消費品價格上漲1.1%,服務項目價格下降0.1%。
1-11月我省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3.2%。其中,城市上漲3.1%,農村上漲3.3%;消費品價格上漲3.8%,服務項目價格上漲1.2%。從所調查的八大類看,1-11月我省居民消費價格同比呈“五升三降”的態勢: 食品類、煙酒及用品類、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類、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類、居住類價格分別上漲7.6%、1.3%、3.1%、0.2%、5.4%;衣著類、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類、交通和通信類價格分別下降3.8%、0.8%、0.5%。其中,食品、居住類是拉動我省居民消費價格上漲的主要因素,二者共拉動我省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3.27個百分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