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福建日報12月14日訊(本網記者 吳洪) 近年來,我省城市和農村居民收入都在增長,但城鄉之間收入差距仍然較大,因此縮小貧富差距、調整收入分配格局成為“十二五”規劃關注的焦點,提出了“農民收入和城市居民收入增長同步”的目標。日前,記者就此話題采訪了省農辦農科教處處長陸菁。
縮小差距體現公平
陸菁說,“十一五”期間,我省農民收入增長較快,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大亮點,預計今年農民人均收入將達到7380元,扣除價格因素年均實際增長8.2%;而城市居民人均收入將達21630元,扣除價格因素年均實際增長9.9%。“兩相比較,今年我省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比率為2.93∶1,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較大的問題仍然嚴峻。”
陸菁認為,“十二五”規劃提出“農民收入和城市居民收入增長同步”旨在于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體現了社會公平的理念。
我省具有實現“農民收入和城市居民收入增長同步”的基礎和條件。幾年來,隨著各項惠農補貼政策的落實,外出務工環境的改善,農民增收渠道不斷拓寬,人均收入穩步增長。據統計,今年1-10月,全省農民人均現金收入6391.53元,同比增長11.2%。其中,農民家庭經營一、二、三產業現金收入達3228.94元、增長7.1%;人均非生產性收入656.12元、增長19.6%;外出務工人均工資收入達2506.47元、增長14.5%,這些為“十二五”期間農民收入保持較快增長奠定了基礎。
根據“十二五”規劃,至2015年我省農民人均年收入要達到1.1萬元,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9%左右;城市居民人均年收入要達到3萬元,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8%,從而使我省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比率下降到2.79∶1,遏止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擴大趨勢。 |